自4月黃岩島事件發生後,南海問題持續引起國內外關注,菲律賓為何要執意攫取黃岩島?其所謂的“國際法”有依據嗎?中國青年報記者近日就這些問題採訪的多位國際法專家均表示,菲律賓所謂的法律依據很難站住腳,國際法只是菲律賓遮蓋其能源利益和國內矛盾的“畫皮”。
國際法背後的經濟利益
2009年,菲律賓通過《領海基線法案》將中國的黃岩島和南沙群島8處島礁,劃為菲律賓領土。2011年,菲律賓計劃將“南中國海”部分更名為“西菲律賓海”……
中菲此次黃岩島爭端從今年4月10日才開始,但菲律賓對黃岩島的攫取,幾年前就已悄悄起步。
在菲律賓方面看來,攫取黃岩島的法律依據似乎很“充分”。
“1997年之前,菲律賓就中國政府對黃岩島行使主權管轄和開發利用,從未提出過異議。這次她對黃岩島提出主權要求,所謂的法律‘依據’,無外乎是國際法中的有效佔領原則,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專屬經濟區’的界定。”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美國研究中心主任時殷弘,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
在他看來,在這次爭端中,國際法不過是菲律賓用以遮蓋其能源利益和國內矛盾的“畫皮”。
1982年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一國的陸地領土和所佔島嶼周圍12海裏,屬於該國的“領海”範圍,而領海之外、周圍200海裏以內,屬於該國的“專屬經濟區”,“專屬經濟區”內的外國船隻,一般只享有無害通過權。相關數據顯示,黃岩島距離菲律賓海岸,大約130海裏。
“表面上看,菲律賓近年選擇對黃岩島宣示主權,是依照國際法而來,但有識之士都會注意到:我國南海所蘊藏的豐富能源和航運資源,才是菲律賓‘覬覦’我國南海領土的主因。”時殷弘告訴記者。
資料顯示,早在1968年,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提交的一份勘探報告就指出,南沙群島東部及南部海域蘊藏豐富的油氣資源。迄今,中國周邊國家已在南沙群島海域鑽井1000多口,發現含油氣構造200多個和油氣田180個,現已投入生産的500余口油氣井中,100多口位於中國南海斷續線內,參與採油的國際石油公司超過200家。
而南海作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航道之一,更是東亞、東南亞各國的“海上生命線”。2007年世界海運理事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全球每年平均有1/4的海上航運量要經南海運往各大洲;中國、日本、韓國等國家85%以上的石油進口要經過南海運輸。
“是經濟利益從根本上激發了東南亞一些國家對南海主權的追逐。”時殷弘一針見血地指出,具體到黃岩島爭端,菲總統阿基諾三世“轉移國內視線”的考慮和對美國軍事介入的過高估計,促使她一度對黃岩島問題“態度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