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總統奧巴馬現在的家庭與他童年時期的家庭顯著不同。他與妻子已結婚20年,他的父母卻只結婚四年就分手。該報由此比較了奧巴馬的母親與“一般母親”不同的五個事實:
一、她曾在美國五個州和三個國家居住。她年滿18歲前就搬過五次家,從堪薩斯州威契塔、加州、得州、西雅圖,最後到夏威夷。她成年後大部分時間住在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亞兩地,也曾短暫住在巴基斯坦。
二、她的全名是斯坦利 安 杜漢(Stanley Ann Dunham),因為她的父親原來想要兒子,所以給她取了個男性的名字斯坦利,大部分時間都以女性的“安”為名。
她一生用過四個姓名,成長時期是斯坦利 杜漢,大學時期是安?杜漢,第一次嫁給肯亞人變成安 奧巴馬,第二次嫁給印度尼西亞人成為安?索托洛(Ann Soetoro)。
三、她18歲就生下奧巴馬。她在夏威夷大學結識奧巴馬的父親,兩人結婚時她才18歲,已懷有三個月身孕。奧巴馬一歲時,他的父親離開夏威夷到哈佛深造。他六歲時隨同再婚的母親搬到印度尼西亞,他的母親與他的繼父生下一個女兒後,兩人在1980年離婚。
四、安 杜漢只比曾與奧巴馬爭奪白宮寶座的現任國務卿希拉裏大五歲。她53歲因卵巢癌去世,兩年後奧巴馬當選伊利諾伊州參議員。
五、她是人類學博士。她鑽研印度尼西亞鐵匠工藝20多年,提出1000頁論文,1992年獲夏威夷大學博士學位,兩年後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