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軍士兵槍殺16名阿富汗平民的事件激起了當地民眾大規模抗議。事實上,阿富汗北約駐軍打死打傷平民的事件時有發生。對於這些身心遭受雙重創傷的受害者及其家屬來説,他們理應獲得合理的賠償,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出公平和道義。那麼在阿富汗,如果無辜平民被駐阿北約士兵殺害,這位平民的家人能夠獲得多少賠償金呢?據英國媒體3月14日報道,儘管北約各成員國的賠償標準不盡相同,但總體上賠償金額較少,最低僅為210美元。此外,北約各成員國賠償機制嚴重缺乏,索賠程式複雜,當地民眾的合法權利根本無法得到保證。西方國家往往拒絕將支付的款項稱為“賠償金”,而是美其名曰“援助款”或“撫恤金”。
今年,阿富汗戰爭已經進入了第11年。在這場漫長戰爭中,成千上萬阿富汗平民無辜殞命。根據官方統計數據,僅2011年就有410名平民喪命,而這一數據較2010年還下降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