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軍士兵在阿富汗屠殺了十六名平民,美國初步調查認為原因是精神崩潰。臺灣《中國時報》14日發表評論稱,這種説法可信度很高。因為除非瘋狂,否則不會如此滅絕人性。然而問題是:何以美軍會有這種瘋狂行為?
美軍在阿富汗犯下的不理性罪行很多,這三個月內便發生三起:一月發生駐阿美軍污辱屍體,二月發生焚燒古蘭經,三月便發生這件屠殺案。無論那一樁,都是在精神變態驅使下發生。
這其中包含好幾重意義:第一是宗教衝突,基督教與伊斯蘭教歷來不相容。美軍進阿富汗打仗,信仰基督教的美軍很難説服自己為伊斯蘭教徒流血。
第二是美國在阿富汗作戰的理由是反恐,但恐怖分子與平民之間的分際,在阿富汗社會中並不清楚,美軍對阿富汗社會都難以信任,白天是老百姓,晚上就可能是塔利班戰士,非常難分敵友。
第三是有了上述兩條件,美軍士兵不會珍惜阿富汗人民的生命,不會把這些生命與自己人等量齊觀。
第四便是眼前的現實,北約在阿富汗失去方向,作戰十年,看不到一點勝利曙光,塔利班愈剿愈多,美國政府只能與它和談,既然明後年一定會撤軍放棄作戰,為何還要滯留在這裡提心吊膽?
這種情況之下,愈是性格強的軍人,愈容易精神崩潰,他們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於是辱屍、焚經、屠殺,便成為發泄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