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西亞杜澤爾上訴法院14日發表公報宣佈,利比亞前總理馬哈茂迪及其兩名同伴“非法進入突尼西亞境內的罪名不成立”。
在杜澤爾上訴法院作出上述裁定後,突尼西亞司法部門決定對馬哈茂迪及其同伴免予起訴。
馬哈茂迪辯護委員會協調人隨後向媒體發表聲明指出,辯護委員會要求突尼西亞政府執行杜澤爾上訴法院的判決,儘快釋放馬哈茂迪。
聲明強調,馬哈茂迪在進入突尼西亞時持有加蓋了突尼西亞海關當局公章的外交護照,因此他完全享有在突尼西亞自由旅行的權利。況且,馬哈茂迪在進入突尼西亞時,突尼西亞“還沒有承認利比亞新政權”。
馬哈茂迪及其兩名同伴去年9月21日晚在突尼西亞邊境被捕。突尼西亞杜澤爾地方法院當月22日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入境罪”判處馬哈茂迪6個月監禁並立即生效。馬哈茂迪目前仍被羈押在突尼西亞境內。(記者 康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