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本已相對平靜的南海問題掀起風波,並有進一步朝複雜化、激烈化方向發展的趨向,引起世人囑目。美國領導人去年以來,提出美國要在“領導亞太”中推行“前沿部署外交”,宣稱“南海的和平和航行的自由事關美國國家利益”,利用南海問題離間中國與東盟關係,不斷興風作浪,頓時使南海問題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南海問題主要是指對南沙群島的主權爭議和附近海域管轄權爭議。這一爭議的直接肇因是一些周邊國家對中國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和權益的侵犯,而其背後還有更為複雜的因素在起作用。南海問題涉及中國國家利益以及與部分東盟國家間的雙邊關係,這是個既嚴肅又敏感的問題。對於這一爭議,中國主張通過和平方式和雙邊談判途徑解決,反對外部勢力的介入。
一、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辨的主權
南海,位於中國大陸的南方,亦稱南中國海。在這片遼闊海域中,分佈著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一般統稱為南海諸島。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其最早發現可以上溯到兩千年前的漢朝,中國最早開發經營南沙群島。自唐代(西元8世紀末9世紀初)開始,中國歷代政府通過行政設治、派遣水師等對南沙群島進行持續管轄。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曾佔領西沙、南沙群島並將其作為海軍基地。二戰結束後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文件,日本徹底退出南海。1946年11月,中國政府完全收復了西沙和南沙群島,並在各主要島嶼上重新樹立標誌,宣示主權。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 表示“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美國在此後的一系列國際會議和活動中一直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
戰後相當長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南海問題。南海周邊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確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在上個世紀70年代以前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領導人講話提及本國領土範圍包括南沙群島。美國與西班牙1898年簽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並未包括南沙群島。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以及1953年菲律賓憲法對此也作了進一步確認。馬來西亞直到1978年12月才在其公佈的大陸架地圖上將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和海域標在馬來西亞境內。
不少國家和國際會議的決議也承認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上個世紀70年代以前,蘇、美、英、法、日等許多國家出版的《世界地圖集》,以及各種文獻、權威的百科全書都清楚地將南海諸島標屬中國。
二、 南海群島遭多國瓜分,海域管轄範圍重疊
南海戰略地位重要,資源豐富。南海諸島有各種熱帶植物為主的林木,有海洋生物2850多種,其中可捕撈魚類約2500種。海底蘊藏著錳、鐵、銅、鈷等35種金屬。石油、天然氣更是南海最重要的礦産資源。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南海地區地緣政治形勢的演變,南沙油氣資源前景看好等原因,使得區域內外勢力爭奪南沙控制權的競爭逐步加劇。
目前,在中國傳統海疆線以內的南沙群島幾乎已被周邊國家瓜分完畢,其中越南佔據29個島礁,菲律賓佔據包括第二大島中業島在內的9個島礁,馬來西亞佔據9個島礁。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這些國家開始在所佔據的島礁興建漁港、燈塔,修建飛機跑道和設立旅遊觀光點,並紛紛同外國石油公司合作,開採南沙海域的油氣資源。
關於南海海域的態勢,迄今越南基本上控制南沙西部,菲律賓基本上控制了東北部,馬來西亞基本上控制了西南部。印度尼西亞和汶萊兩國雖然沒有直接佔據南沙群島島礁,但印尼單方面宣佈的專屬經濟區深入中國傳統海疆線5萬平方公里,文萊則對南沙群島的南通礁提出領土要求,企圖劃分中國3萬平方公里的海域。
這些國家單方面根據建立200海裏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制度,將其主張的海域範圍覆蓋了南海大部分海域而且彼此重疊,也與中國主張的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水域(即12海裏領海)的管轄範圍形成重疊。因此,南海問題不僅有南沙群島主權的爭議,還有中國與周邊國家海洋管轄區域的劃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