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日本神戶地方法院裁定,西日本旅客鐵道公司前社長山崎正夫因2005年一起重大列車脫軌事故所受指控罪名不成立,但他所在的日本第二大鐵路運營商未採取符合民眾期望的安全措施,是事故成因。
檢方主張判前社長3年
法院11日上午宣佈判決,裁定檢方起訴理由不充分,山崎無罪。此前檢方認為山崎沒有要求下屬在事故地點安裝防脫軌系統,主張法院判處他3年監禁。
主審法官岡田信説,福知山線脫軌事故沒有可預見性,並且山崎身邊的人沒有建議他注意這些彎道構成的風險。且事故發生時,“鐵道公司計算彎道脫軌風險後沒有安裝列車自動停車系統”,而日本沒有要求安裝這一系統的法律法規。
但岡田也強調,西日本鐵道公司採取的安全措施沒能達到人們期望程度,就彎道風險以及是否應安裝自動停車系統的分析有問題。但運營商責任不會影響法官對被告個人責任判斷。
宣判後,山崎聲明:“我將繼續致力於回應事故受害者的訴求和促進生産安全。”
旁聽席上,一些受害者家屬對判決失望。其中一人説,“判決結果完全錯誤。我擔心,這會誘使企圖規避事故責任的企業仿傚。”
事故促使日本修法
這一案件在日本引發關注,因為被告是運營商的高級管理人員。
西日本鐵道公司現任社長佐佐木隆之説:“不管判決結果如何,我們都為事故承擔責任,將繼續盡全力回應受害者訴求,改進安全措施,以防類似事故。”
除鉅額賠償,西日本鐵道公司每年都在事故發生地舉行紀念活動,現任高管向遇難者及其家屬再次謝罪。日本媒體每年報道,提醒人們不要忘記慘劇,更加重視鐵路安全。
西日本鐵道公司在官網首頁介紹這起事故以及後續應對,承諾汲取教訓。另外,福知山線列車脫軌事故促使日本修改《鐵道事業法》,規定鐵路運營商必須在沿線安裝列車自動停車系統。
■ 事故
2005年4月25日晨,福知山線一列快速通勤列車在兵庫縣尼崎市一處彎道因沒有減速而脫軌,兩節車廂撞入路邊一棟公寓樓,司機和106名乘客死亡、562人受傷,這是自1987年日本鐵路私有化以來最嚴重事故。之後,西日本鐵道公司主要高管引咎辭職。日本國土交通省事故調查委員會認定,事故主觀原因是司機失職,沒有按照規程減速,客觀原因是沿線沒有安裝能強制減速的列車自動停車系統。事故責任人山崎正夫1996年至1998年在該公司分管安全生産,事故彎道在1996年12月經改造變得更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