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道,歐盟決定對143個伊朗公司及37名個人實施制裁,其中25個實體與伊朗核項目有關聯,120個實體與伊朗航運公司有聯繫。不過歐盟各成員國外長們沒有就向伊朗實施石油禁運達成一致意見。
歐盟外長稱:“歐盟理事會經過調查後同意擴大現有的制裁措施,同時還將與國際夥伴密切合作。新制裁措施將會嚴重影響伊朗的金融體系、交通運輸和能源。”
不過,歐盟外長並沒有就向伊朗實施是由禁運達成一致意見。消息人士稱,法國、德國和英國贊成抵制伊朗石油,但卻未能在27國間達成協定。由於部分成員國進口大量伊朗石油,石油進口往往也攸關這些國家的重要利益。
根據歐盟數據顯示,去年伊朗原油佔歐盟總進口量5.8%,是歐盟第5大原油供應國,僅次俄羅斯、挪威、利比亞和沙烏地阿拉伯。英國、法國、德國和瑞典等國家支援對伊朗實施石油禁運,停止從伊朗進口石油,可以切斷伊朗的經濟命脈,是對伊朗從事核活動的“釜底抽薪”。但是,希臘、西班牙和義大利等嚴重依賴伊朗石油的國家表示反對。不過一旦希臘等國家能找到替代的石油進口,歐盟就有可能對伊朗實施石油禁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