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長崎地區的檢察機關9日對因涉嫌違反《漁業法》而被捕的中國漁船船長進行了簡易起訴。長崎簡易法院命令船長繳納30萬日元(約合2.45萬元人民幣)的罰金。船長繳納罰金後被釋放。
據日本媒體報道,北京時間6日9點30分左右,張天雄駕駛代號為“浙岱漁04188”的漁船,駛入了長崎縣五島列島西南約60公里的鳥島西北約5公里處的日本領海內。長崎海上保安部的巡視船在發現後向“浙岱漁04188”發出了停船命令,但“浙岱漁04188”卻沒有停船,而且調換方向逃走,在追趕了約四個小時後,在鳥島西部60公里處,日本巡視船攔截了“浙岱漁04188”,並於6日下午3點左右逮捕了船長張天雄,船上其餘10名船員也在接受日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