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姜瑜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對軍品出口一貫採取慎重、負責的態度,未向利比亞出口軍品。
姜瑜説,經向有關部門核實,卡扎菲政權曾于7月份在中國政府部門不知情的情況下,派人來華與中方有關公司的個別人員進行接觸。“中方公司沒有同利方簽署軍貿合同,更沒有向利方出口軍品。”
她説,中國政府一貫嚴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1970號和第1973號決議。安理會通過第1970號決議以後,中方公司沒有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向利比亞提供軍品。
“我們依據中國承擔的國際義務和國內法律法規,對所有軍品出口實施嚴格管理。任何軍品出口均須經中國政府部門嚴格審批。”她説。(記者劉華、曹欣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