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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子能機構提出建立約束性核安全規範

時間:2011-06-21 10: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國際原子能機構週一(20)在維也納召開為期5天會議,討論全球核安全問題。總幹事天野之彌提出應該建立全面具約束力的核安全規範。

  天野之彌説,將來國際原子能機構應有權依據機構的安全標準,對世界各國的核電設施進行檢查,所有國家也應允許國際原子能機構定期檢查境內的核設施。

  天野之彌強調,國際原子能機構必須強化安全標準,並確保各國能夠遵守這個標準。

  日本“311”地震及海嘯後,地震和海嘯摧毀福島第一核電站,引起核輻射泄漏。

  國際社會要求國際原子能機構監管各國核設施,並建立嚴格的,全球統一的核安全標準。

  來自全球150多個國家的官員出席這次會議。

  天野之彌説,各國必須對福島核電站事故引發的公眾擔憂做出反應。

  他指出,“公眾對核能安全的信心受到極大震動。但是,核能對於許多國家來説仍然很重要,因此必須制定最嚴格的安全措施,並在各國實現次年實行。”

  但圍繞如何具體制定核安全措施方面,不同國家之間存在分歧。一些國家認為,具體的核安全規定應當由有關國家的政府制定。

  另一些國家則認為,應當由IAEA根據國際法制定出對所有成員國具有制約性的準則。

  報道説,解決各國之間的爭端將是一件曠日持久的事情。

  根據事先洩露的報告內容,IAEA批評日本在福島核災難後沒有遵照有關準則對危機做出正確處理。

  報告還認為日本未能遵守IAEA所規定的多層防範措施,也未能從以往海嘯地區的核電站事故中吸取教訓。

  福島核事故是繼烏克蘭切爾諾貝利核災之後的全世界最嚴重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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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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