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美國國務卿希拉裏發表了第二次關於“網際網路自由”的演説,將其2010年第一次“網際網路自由”演説提出的概念做了更細化的闡述,並且將這一概念納入了美國外交政策框架。近期事態表明,美國的網際網路外交已經由口頭上的言辭轉向具體實施的階段。
希拉裏的兩次“網際網路自由”演説,不僅具有明顯的個人色彩,而且反映了美國因應網際網路時代世界變化做出的長遠戰略考量。當一種理念轉變為某種政策並加以實施的時候,一種主義就誕生了,如同當年的門羅主義一樣,我們可以把希拉裏的“網際網路自由”理念稱之為希拉裏主義,亦可將其看成是在當下世界多極化格局逐漸形成之時美國穩固和重振其老大地位的一種努力。
希拉裏主義的“美國特色”
希拉裏的網際網路自由主義,並不在於推動全球範圍內的“網際網路自由”,其核心實質是透過推動“網際網路自由”來強化網路世界的美國主導,進而在網路世界拓展美國的國家利益。正如美國國務院所提出的那樣,界定並強調“網際網路自由”,是為了讓美國在全球資訊空間免受傳統主權概念的束縛。這説明,“網際網路自由”與輸出“自由價值觀”無關,核心在於擴張美國主權的應用範圍,拓展美國國家利益,是一種網路資訊空間的“圈地運動”。
於是,我們就可以理解希拉裏在今次“網際網路自由”演説中為什麼會把維基解密披露美國外交電文的行為界定為“錯誤”,同時又把資助與美國利益相左的國家內部的反對勢力通過網際網路獲取資訊,把實施抗議乃至顛覆活動界定為“正確”。於是,我們再一次看到了一種“雙重標準”的出現。
無論承認與否,在美國的外交政策中,一直都存在著實用主義傾向,而這種實用主義傾向,從某種意義上説,又帶有比較強烈的機會主義色彩。表現在“網際網路自由”問題上,即是依據與美國的親疏遠近,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待遇;即便美國自身,也無法實現在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不受限制的資訊自由流動。這是已經被美國國家資訊戰略、國家軍事戰略、愛國者法案和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利伯曼與參議員科林斯、卡珀最近聯名提交的修正後的資訊安全法案證明了的。
把“網際網路自由”戰略作為美國外交政策的工具,實際上是在網路空間中劃了一道線,而這道線就是美國的國家安全,順之者昌,逆之者亡。而擁有模糊內涵的“國家安全”則早已是911之後美國行政當局為所欲為的一件法器,甚至可以為此迫使美國民眾放棄他們的部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