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稱“反恐監視權”的三項反恐條款8日在美國國會擱淺,國會不同政黨、不同派別的議員對是否延長這一反恐特權意見不一,侵犯人身自由、侵犯公民隱私等熱點議題仍是鉗制條款“到期新生”的重要反作用力。
反恐監視權隨2001年“9 11”恐怖襲擊後出臺的《愛國者法》而生,在這一特權下,情報機構可監聽民眾、跟蹤外籍人員、調取商業記錄等。
特權
2001年美國遭受“9 11”恐怖襲擊事件後不到一個月,喬治 W 布希政府推出用於反恐的《愛國者法》,但其中部分賦予情報、執法等機構過大權力的條款引發人權、民權爭議,國會隨後給這些條款附加廢止期限。
《愛國者法》中的三項核心條款合稱“反恐監視權”,三項條款賦予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等政府機構以三項特權,內容包括:監聽嫌疑人固定電話和行動電話,跟蹤“單兵策劃恐怖襲擊”的外國嫌疑人,調取特定商業記錄。
三項核心條款今年2月28日失效。國會眾議院8日投票表決是否將三項條款的有效期延長至2013年。結果顯示,227票同意、148票反對,三項條款以7票之差未達到延期所需的三分之二支援票。按照相關規定,在這一表決結果下,三項條款暫時延長期限至今年12月8日。
共和黨人布希在任8年,三項條款幾度順利延期。民主黨人貝拉克 奧巴馬上臺後,這些條款在國會引發激烈爭議。共和黨和民主黨各有參議員認為,《愛國者法》中核心條款賦予執法部門過大權力,侵害了公民人身自由權和隱私權。
議權
相當一部分共和黨眾議員的意見是,將三項條款的有效期暫時延長至今年12月8日。理由是,在未來10個月內,國會可就廢止或延長條款展開進一步辯論。
共和黨參議員的主流意見是,永久性立法,使《愛國者法》的各項條款成為無廢止期限的永久法律。理由是,有關機構可依法更加確定地偵察、辨別、追蹤、調查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嫌疑人。
參眾兩院民主黨的意見統一,將三項核心條款有效期延長至2013年12月。
8日表決過後,白宮方面作出模糊表態,“同意”共和黨眾議員提出的將有效期延長至12月8日的方案,“但更傾向於”將三項條款延期至2013年底。至於是否永久化立法,“今後再説”。
“共和黨眾議員的方案,確保了這些條款的‘定期廢止’性質,使國會有更多時間討論這些議題;但延長至2013年12月的方案,可確保國家情報和執法機構所需的特定權力,”白宮聲明説。
要權
三項條款在國會擱淺,或將引起情報和執法機構不滿。
上月28日,司法部長埃裏克 霍爾德、國家情報總監詹姆斯 克拉珀公開向國會索要這三項特權。
在致國會的一封信中,霍爾德與克拉珀不僅要求議員儘快批准延長三項特權,而且抱怨三項條款頻繁續期之繁瑣。
霍爾德與克拉珀在信中説,國會必須“再授權,給足條款有效期,用於保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必須得到充分保障”,“短期授權只會使情報和執法人員在執行任務時陷入更多不確定情形。”(淩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