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16日決定,今後向能源公司發放深海鑽探許可證前必須實施環境風險評估。英國石油公司正是當初被免於審查,才釀成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海上石油泄漏事故。
制度缺陷
白宮環境品質委員會一份報告指出,已經解散的礦産資源管理局當初免除英石油環境審查時援引的是上世紀80年代制訂的規章制度。這些條文原本是為避免繁瑣的官僚程式,1981年至1986年陸續成形時,深海石油鑽探遠未進入興盛階段。
這份報告還發現,礦産資源管理局當初給予英石油豁免時還存在其他問題。例如,就鑽探項目導致大規模泄漏的可能性,管理局沒有考慮墨西哥坎佩切灣一口油井1979年的嚴重泄漏事故,理由僅是那次泄漏不在美國海域。
坎佩切灣泄漏事故從1979年6月持續至1980年3月,泄漏原油大約300萬桶。
從嚴審批
美國內政部17日決定,今後發放深海鑽探許可時不能“無條件免除”鑽探項目的環境風險審查,只允許“環境風險有限”的項目開工。
英石油“深水地平線”4月發生爆炸後,美國政府下令,11月底前暫停新的深海石油鑽探。
內政部正在研究海上石油鑽探環境風險審查的內容及基於環境保護法案應實施的程式。
一旦新政策實施,鑽探暫停令解除後,能源企業必須就鑽探項目實施環境評估,內容通常涉及項目的必要性以及它的環境風險和應對措施等。這一規定將導致企業花費更長時間才能獲得開採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