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門一家法庭18日判處6名索馬利亞海盜死刑,其他6名海盜10年監禁。
這夥海盜年齡在18歲至47歲之間,去年4月26日劫持一艘葉門油輪,殺害兩名船員。葉門軍隊次日奪回油輪並逮捕海盜。
法新社援引判決書報道,這夥海盜“企圖劫持葉門油輪……殺害兩名船員,打傷4人”,罪名成立。
聽到判決書後,海盜大喊著要求上訴:“沒有證據,沒有證人!”
法新社報道,這是全球首次對索馬利亞海盜實施類似宣判。
2008年10月以來,多個國家派出軍艦前往索馬利亞附近的亞丁灣海域打擊海盜。但由於索馬利亞國內政局動蕩,如何審判捕獲的海盜嫌疑人一直是個難題。因此,海盜有恃無恐,愈發猖獗。
歐洲聯盟先前敦促各國接納索馬利亞海盜嫌犯加以審判,産生“敲山震虎”效果。2009年初,歐盟、美國與肯亞簽署有關向肯亞移交索馬利亞海盜嫌疑人並在肯亞實施審判的協議。
不過,肯亞因法庭和監獄負擔過重,希望停止起訴被捕海盜,導致很少有海盜在被擒後真正受到懲罰。
一些分析師認為,遏制海盜活動的最有效方法是解決索馬利亞政治困局,使索馬利亞自身有能力審判海盜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