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國網站消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3月31日表示,迄今為止,已經有70多個締約方做出了到2020年的溫室氣體減排承諾,這些國家的排放量之和佔世界總量的80%以上。
聯合國氣候公約秘書處表示,41個工業化國家已經正式通告了它們到2020年的減排目標,另外35個發展中國家也已經宣佈了各國在獲得資金和技術支援的前提下計劃採取的減排行動。
氣候公約秘書處負責人德布爾表示,目前各國做出的溫室氣體減排承諾是向著減緩氣候變化邁出的重要一步,但這些目標仍不足以將全球氣溫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因此,今年底在墨西哥召開的氣候變化大會需要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以顯著加強國家、區域和國際層面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2009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會議對《京都議定書》一期承諾于2012年到期後之後全球應對未來氣候變化的行動進行了艱難和激烈的討論 ,併發表了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按照協議,工業化國家應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向公約秘書處提交經濟層面量化的2020年排放目標,發展中國家應提交在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計劃實行的延緩氣候變化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