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小城希羅納最近頒布了一個保護寵物動物的新法令,要求主人每天必須按時遛狗,不得讓狗在夜間睡在屋外,違者將被處以400到500歐元的高額罰款。
在歐洲,相當多的國家立法保護動物福利。根據瑞典《動物福利法》及《寵物動物的特殊規定》,狗每天都應得到主人提供的鍛鍊和有規律行走的機會,動物應該得到充足的食物、水和充分的照顧。德國《動物福利法》規定,如果狗被單獨留在家里長達8個小時以上,主人就要受到處罰。義大利的動物保護立法要求,寵物犬的容身場所面積不得小于8平方米,房間的牢固度、溫度、濕度和通風條件都必須符合一定的標準。
在這些國家,違反動物福利法的懲罰措施非常嚴厲。德國《明鏡》週刊曾報道,德國一位老人用金屬線把自家庭院圍起來,並通上220伏的電源,鄰居家的寵物狗不小心碰到金屬線後被嚴重擊傷,其主人在搭救時也遭電擊。最後法庭以人身傷害罪和虐待動物罪兩項罪名判處肇事者9個月監禁(緩期執行),並處罰金1000歐元。在英國,一個無證經營的寵物動物店裏死了一隻兔子,一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提起訴訟,最後法院判決罰款500英鎊,剝奪違法者5年的動物照料權,並判決其10年內不得申請經營寵物動物業務的執照。
與歐洲其他國家相比,西班牙的寵物動物保護立法相對落後。由於鬥牛是該國的歷史傳統和旅遊産業,西班牙在動物保護立法方面態度微妙。《保護寵物動物的歐洲公約》早在1992年就已生效,而西班牙至今沒有簽字。不過,從希羅納城的法令來看,這還是一項兼顧多方利益平衡、比較完善的立法産物。該法令規定,遛狗時主人必須及時清理狗的糞便,不得在公共場合為狗洗澡等,這就在保護動物福利的同時,也保護了公共衛生和環境利益。
在平衡人的權益與動物的福利方面,歐洲國家通過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和市容環境衛生法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制度。如在公共安全方面,英國、德國、瑞典等國的法律規定,貓、狗等寵物在銷售前必須經過專門的馴化;狗外出必須戴韁繩和狗套;狗患狂犬病時,公共機關有權予以撲殺。如果寵物動物傷人,主人或保險公司往往要支付很高的賠償金。有關法律規定,禁止餵養攻擊慾望強、容易發怒以及不會控制感情的狗,這類狗一旦被發現就會被收容。在環境衛生方面,由於貓、狗的主人每年需要向政府繳納一定的管理費用,在很多地方可以看見免費的寵物大便收集塑膠袋。一些國家的民法或者侵權法還規定,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否則將受行政機關或者法院的行政或者民事制裁。
在現實生活中,平衡人的權益與動物的福利,往往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當憐憫生命已成為人類文明社會共同的道德準則,人道性成為人們對待動物的主要規則。與此同時,如何既保護寵物動物福利,又不侵犯人的權益,正成為越來越多城市管理者和居住者關注的話題。(常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