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新華僑報》報道,日本媒體消息,日本總務省將向本屆國會提交《居民基本台帳法》修正案。修正案提出,廢除現行的外國人登錄製度,使滯留期限超過3個月的外國人也和日本人一樣成為居民基本台帳(“登記簿”)的登記對象,由地方政府製作居民證。政府計劃最快在2012年實施新制度。
在將中長期滯留日本的外國人及在日韓國 朝鮮人等特別定居者納入居民基本台帳制度後,政府可以向其發放居民證及居民卡,這將有助於地方政府準確掌握外籍居民的居住狀況,並在福利、教育等領域向其提供和日本人一樣的行政服務。
總務省當初曾打算在日本人的居民基本台帳之外另設外國人臺帳,但最終選擇將外國人一併納入居民基本台帳的登記對象,因為這樣“更有效率”。
根據修正案,滯留期限超過3個月的外國人將成為居民基本台帳的登記對象。政府將向這些外國人及特別定居者發行“在留卡”以取代現行的外國人登錄證。外國人的居民證由市區町村製作和管理,上面記載有姓名、住址、性別、出生年月、國籍、滯留資格及期限。
和日本人一樣,外國人的居民證也在市區町村的窗口發放並提供查閱。為了正確掌握居住地資訊,轉入和轉出時有義務進行登記。
截至2007年底,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共有215萬人,是10年前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