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崇文小學的小學生將“12歲以下 請勿使用”的標識粘貼在共用單車車身上。摩拜、ofo等10家共用單車企業將在投放的約100萬輛共用單車上加貼兒童禁騎標識,引導市民文明使用共用單車。本報記者 李繼輝攝
本報記者 劉冕
共用單車風靡,不僅方便了成年人出行,單車也演變成為小學生的“玩具”。小區裏,甚至是車水馬龍的街道上,經常能看到小學生騎著單車,互相追逐。這些孩子和家長或許並不知道,他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
昨天,崇文小學的學生將“12歲以下 請勿使用”的標識粘貼在共用單車車身上。很快,摩拜單車、ofo、小藍單車等10家企業投放在本市的約100萬輛共用單車上,都要貼上類似標識,提醒家長和不滿12周歲的小學生,注意安全,不要騎車上路。
家長忽視——
騎單車竟成家庭獎勵
放學時間,定安裏小學附近,三四個穿著校服的小男孩兒騎著共用單車,你追我趕。一個小男孩兒衝得飛快,另外兩個小“騎手”腳下猛踩,還單手扶把,互相拉扯書包。還有個小男孩略微落後,乾脆把書包甩給家長,貓著腰往前追……
“騎車挺好玩的,而且同學都騎。沒騎過多丟人啊。”一位定安裏小學學生説,“有時候出門,家長也會給我租輛車。”
“我家小寶,第一次騎共用單車,飛一般的感覺。”一位小學生家長在朋友圈裏秀著孩子。還有的家長甚至把騎共用單車作為家庭獎勵,“你考試考得好,就可以去騎共用單車!”一位家長和老師分享著自己的“教育方法”。
遇到這種情況,老師總是趕緊提醒:“法律有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騎車上路。”無奈,家長不以為然,“沒事,我看著呢。”持這種觀點的家長不在少數,記者昨日隨機採訪了多位家長,絕大多數都認為,孩子在自己陪護下騎車沒關係。
在這些從小被家長用汽車接送的孩子眼中,共用單車更多是一個新鮮的大玩具,安全與否,孩子很少考慮。這就需要監護人負起責任,但如果家長無視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就會給孩子的安全造成隱患,真出了事故,追悔莫及。
企業應盡責——
單車須貼兒童禁用標識
家長忽視,共用單車企業也未及時提醒。
記者在東單、崇文門、劉家窯等5處地鐵站口觀察了100余輛共用單車,包括摩拜單車、小藍單車、酷騎單車等,幾乎沒有發現兒童禁用提示。
可喜的是,這種狀況將很快改變。
昨日,東城區教委、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東城區交通委聯合共用單車企業一起發起“共用單車文明使用”倡議書,呼籲家庭、學校和社會形成合力,督促未成年人正確使用共用單車。單車企業也紛紛表示,將陸續在車身醒目位置粘貼“兒童禁用”標識。
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所有共用單車用戶逐漸明確實名制註冊,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肯定無法註冊。此外,粘貼“兒童禁用”標識的工作也正在進行中, ofo所屬的小黃車將在今年6月前貼全標識,目前已經有約8成車輛貼上標識。今年4月新投放的小黃車將升級標識,改“粘貼”為“噴塗”,防止人為破壞。
只是目前,有關“兒童禁用”標識的設置、粘貼位置尚沒有統一規範,各家單車企業粘貼的標識五花八門:ofo標識為圓形,一般貼在車尾;摩拜單車的標識為方形,大部分貼在車筐附近;還有一些企業將標識貼在車把上……
“希望能儘快統一規範,加強提示,保障孩子們的安全。”相關企業表示。
師生學安全——
學生手制單車“教材”發家長
最近,崇文小學2500余名學生親手繪製了共用單車文明出行的宣傳畫,每人還親筆寫下文明出行“承諾書”。崇文小學校長白淑蘭介紹,學校選出了12幅畫作和12封“承諾書”,印製成明信片。暑假前,老師將會把這些明信片當做“教材”發放給家長,重申文明出行的內容,比如車筐載重有限,不能用來帶人,不滿12周歲不能騎車等等。
學校最近也增加了文明出行安全課,“每個班級都有安全形,會定期更換內容。同時,我們會在‘安全與我’的校本課程中增加共用單車文明使用的內容。”白淑蘭説,“這門課沒有固定教材,學生們的手繪畫就是教材,每位學生都可以分享對於文明使用共用單車的心得。”
今年暑期,崇文小學還計劃以家庭為單位,舉辦漫畫不文明出行等活動,倡導大手拉小手,文明出行。“不僅是出行文明,我們也鼓勵學生成為志願者,遇到單車被風吹倒,主動扶起來。”白淑蘭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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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