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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涉黑團夥“圍獵”企業家 致多人妻離子散

2017年05月23日 10:01: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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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涉黑賭博團夥“圍獵”企業家 致多人妻離子散

  核心事實檢方在庭審中指控,米氏團夥通過有組織、有預謀的賭博活動,成功掠奪了一批民營企業家的資産和財富。數年間,米氏團夥通過這種手段將多個企業家整得破了産,掠奪了數億元財富。

  記者 湯計 哈麗娜 呼和浩特報道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黑團夥犯罪案,檢方指控該團夥16名成員多年來以經濟狀況較好的企業家為目標,以賭博、高利貸、暴力討債為手段,有組織、有預謀地侵害企業家的資産與財富,致使多家企業的生産經營遭受嚴重破壞而陷入困境,多位企業家債臺高築、妻離子散。

  涉黑團夥設賭場放高利貸

  2015年8月9日深夜,內蒙古達拉特旗警方獲得舉報稱:米斌(化名)、米武(化名)在其別墅內聚集了50余人吸食毒品和賭博。根據舉報線索,警方于10日淩晨出擊,將嫌疑人米斌、米武及參與吸食K粉、大麻、“開心果”等毒品的53人抓獲。

  “我們原本以為是一起吸毒和賭博案件,誰知進一步調查發現這是一個涉黑團夥。”達拉特旗公安局有關辦案人員説。

  出生於1980年的米斌原本是當地的窮漢。本世紀初,米斌與其哥哥米武依靠在歌廳看場子謀生。期間,他們參與了一些“圍胡”賭博活動(注:圍胡,即賭博的組織者),從中獲得了較多的非法收入,並積累了資本金。他們還掌控了一批社會閒散人員,作為其“圍胡”賭博的骨幹力量。

  2005年至2008年,米氏兄弟一邊“圍胡”設賭,一邊向參賭人員放高利貸,到2008年,米氏兄弟完成了一定的資金積累,並有了基本固定的組織成員。這一年,他們專門成立了在賭場放高利貸和用於賭博資金流轉的公司——鄂爾多斯譽某投資有限公司。

  警方通過調查發現,該公司的39張銀行卡進賬總額為12.0925億元,出賬10.0489億元。“這個公司沒有實際業務,只負責參賭人員的賭資走賬和賭場放高利貸。”辦案人員説,米氏團夥“圍胡”設賭,現場有專門的記賬人員、放貸人員、服務人員……基本形成了以米斌、米武為領導者,以王路(化名)、鄔凱(化名)、任輝(化名)、王高峰(化名)、于小東(化名)為骨幹,以徐軍(化名)、劉宇(化名)、阿拉坦(化名)、那順(化名)為“小弟”的有組織犯罪團夥,比較固定的成員有16人。

  在這次庭審中,檢方指控米氏兄弟涉黑團夥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等6項罪名。

  組織嚴密 分工明確 獲利巨大

  2008年,米氏兄弟移居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以其公司為掩護,收取賭債和放高利貸,並以公司作為團夥成員的聚集地。米氏涉黑團夥沒有固定的賭場,卻有固定的賭博組織者,還有明確的“圍獵目標”。每次參賭人員寥寥,但賭資巨大,少則百萬元,多則千萬、上億元。米氏兄弟以賭場抽水漁利和放高利貸獲取鉅額財富。

  據辦案民警介紹,米氏團夥組織中有“圍胡”設賭人員,有偽裝身份的“獵人”,有賭場記賬人員和放貸人員,還有一幫討債人員,這些人分工明確,都在米氏兄弟的掌控下組織賭博,放高利貸和暴力討債。

  “每一次賭博設局,米氏團夥都有明確的‘圍獵目標’。”辦案民警介紹説,米氏團夥一般先通過蒐集本地區房地産、煤炭等行業企業負責人的資訊,了解企業家的基本經濟情況。比如,他們的企業生産情況、企業運作情況及生活愛好等等,對於一些資産少、企業小的企業家米氏團夥不會將其設為目標人。一旦發現“大魚”,他們就派出骨幹成員偽裝身份有預謀、有劇情地接近目標人,然後以朋友之間消遣娛樂為由,引誘目標人參與打麻將或推對子等賭博活動。

  不同於一般的賭博,米氏團夥“圍胡”設賭局,沒有固定的賭博場所,卻有固定的賭博組織者。2008年至2012年,米斌曾多次派出翟鵬(化名)、郝小光(化名)等骨幹成員通過身份偽裝去接近當地的一些目標企業家,然後引誘、勾引他們到自己的別墅、公司辦公室、賓館、洗浴場所等地方進行賭博。米斌躲在幕後策劃,米武、翟鵬在前臺操作。賭博開始後,米武現場負責記輸贏賬目,其他小弟則在賭場為參賭人員放風、看場子,並提供飲食、荼水、煙酒等服務。

  在米氏團夥組織的賭博活動中,參賭人員都不需要使用現金,只用撲克牌作為籌碼,賭博現場由專人記輸贏賬。賭博結束後,無論輸贏都由米氏團夥負責清賬,團夥骨幹王高峰負責財務,並將贏的款項打到贏家賬戶,輸錢的人則給米氏團夥寫下欠條,兩到三天內將所有輸的錢打到米武指定的賬號,超過規定期限的,以每月3分的利息計算。如果在米氏兄弟的公司借貸還賭債,月息是1角2分,計算方法是利滾利。雖然每次參賭人員不多,但由於賭資巨大,米氏團夥從賭場抽水漁利收益巨大。而他們放出的高利貸無人敢不還。

  多位民營企業家被下套

  檢方在庭審中指控,米氏團夥通過有組織、有預謀的賭博活動,成功掠奪了一批民營企業家的資産和財富。數年間,米氏團夥通過這種手段將多個企業家整得破了産,掠奪了數億元財富。

  2010年秋天,鄂爾多斯市某房地産公司法人陳德厚(化名),被該團夥列為“圍獵”目標後,團夥負責組織賭博的成員翟鵬,偽裝成購房者找到陳德厚,請陳德厚陪著看了四棟別墅。陳德厚以為遇到了大富豪,看了房産後又熱情邀請翟鵬留下吃晚飯。酒過三巡,翟鵬開始下套,請陳德厚到東勝區大名公館的別墅玩一會麻將……賣出四棟別墅,酒桌上談得又很融洽,陳德厚暈暈乎乎就上了賭場。這一晚上,他輸了400多萬元。

  一週後,翟鵬又打電話給陳德厚説:“輸了的錢,想往回贏不?想贏就過來玩,不想,就過來清賬。”不甘心在賭場上落敗的陳德厚,又一次走進米氏團夥的賭場,這一次他輸了1200萬元。“參賭的有十六七人,米老大(米武)給我們記賬,翟鵬組織賭博。”陳德厚向警方交代説,“耍到第二天5點鐘,我看了一下米老大的賬本,參與賭博的人都是輸家,沒有一個贏的。錢都讓他們‘圍胡’的弄走了,他們每胡按百分之十抽,共抽走4000多萬元。”見他不去耍了,翟鵬等人開始討債,陳德厚先還了500萬元,又還了300萬元,還舉債還了1000萬元。過了一段時間,翟鵬又來要錢,陳德厚説沒錢了,翟鵬説他有個親戚有錢,能借2000萬,利息是3分。為了儘快與他們有個了斷陳德厚就借了這個高利貸。當年10月,陳德厚結了600萬的利息,可剩餘的錢實在還不起了。因為是高利貸,陳德厚就用房産頂賬,頂了2000多萬元的房産和900萬元的勞斯萊斯新車。他認為還清了,但要欠條對方不給。“2015年3月,他們又找我要錢,説是還差900多萬元。我不認賬,他們就派人跟著我、威脅我、恐嚇家人,實在沒有辦法了,我又給頂了一套280平方米的房子和一輛奧迪A6、一輛寶馬730、一輛寶馬X5。但他們還説欠670多萬元利息,又逼我打了一張670萬元的欠條。”

  王陸飛(化名)是神華包神鐵路的員工。2009年,聽説王陸飛父親開煤礦,米斌把他列為“圍獵”對象。米斌派出小弟“報喜鳥”引誘王陸飛參賭。王陸飛説:“打麻將,每鍋50萬元(注:鍋,即每人各50萬,誰先輸掉,這鍋就結束),組織者米武每鍋每人抽水15000元,我總共打了2局6鍋,贏了89萬元,米老大抽了36萬元。我們打麻將時沒有現金,麻將桌子上也沒見現金,當天打完麻將後我們就回去了。第二天,我給米武打電話要錢,米武讓我給他發個卡號,他給我轉入70萬元。他説,剩下的錢轉不進去了,讓我去東勝現代城康永全(化名)辦公室取現金,我就直接去了。當時,在場的有米武和另外三個人,現金在桌子上放著,我拿上錢準備走。米武説,三缺一再打會兒。我就開始和那三個人打麻將,剛打了一鍋就輸了。又用推對子(注:賭博的一種)的辦法賭博,用撲克牌頂現金,一張撲克牌正面頂10萬元,背面頂5萬元,就這樣用撲克牌算賬,大約推到第二天早晨,我輸了1800多萬元,康永全輸了4000萬元左右,米武抽水獲利2800萬元左右。”

  2013年,鄂爾多斯市某羊絨製品公司法人李海波(化名)在朋友的介紹下向王路(注:米氏團夥骨幹成員)借了900萬做“過橋款”,每月0.12元的利息,約定最多一個月還款。李海波的兒子李濤説:“當時我們以為能在銀行貸上款,才去借高利貸的,沒想到最後銀行沒放款,我們也就還不上王路的高利貸了。從第二個月開始,王路就領上人不停地來要賬,逼得不行。他們按每月0.12元的利息計算,900萬第一個月的利息應該是108萬,但他們還有一種計算方法,就是1000萬元每天4萬元的利息,當年7月份正好是31天,所以900萬按31天算,利息是111萬元。我爸和他們商量,又給王路打了一張111萬元的借條,實際就是利息條。過了一段時間,王路的人又來我們公司鬧,住在我們公司,我爸報警,警察來了以後處理了一下又走了。王路知道我爸報警後又罵又打,最後我們再也不敢報警了。他們每天住在公司鬧騰,我爸去哪他們就跟到哪,不讓我爸談生意,後來我爸連門也不敢出了,只能待在辦公室裏。我爸身體不行了,變得抑鬱,不敢見人、不敢接電話、不與人交流,晚上也睡不著。我當時看見情況不行,就對我爸説你快跑哇,再不跑出人命呀!後來,有一天晚上兩三點,我和我叔叔去了公司北院墻外,讓我爸出來,他從院裏的鍋爐房頂翻出來,躲出去後一直不敢回家。最後公司也破産了。”

  鄂爾多斯企業家喬勝(化名)在米氏兄弟的引誘下進入他們設的賭場,兩個晚上就輸掉了8000萬元。後來,又在米氏團夥的賭場高利貸逼迫下,將企業的全部資産,流動資金都頂給了米氏團夥,而自己又無法償還眾多百姓的集資款,最終被警方以集資詐騙罪逮捕,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專家建議高利貸入刑

  為了索要賭債和高利貸,米氏團夥豢養一批能打會鬧的小弟,他們催債討債的手段花樣百齣。對於欠下賭債不還的,他們派人到欠賭債人的單位和家裏打砸鬧、威脅、恐嚇、圍堵、跟隨、侵擾,以“軟硬”暴力滋擾,使很多參賭人員受盡折磨,為躲債常年不敢回家,有的妻離子散,有的企業家被迫將廠房、商品房低價抵頂賭債,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營業甚至破産。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婦女張貴梅(化名),2013年給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公安局寫了一封求救信。她在信中説:“2013年,一個黑社會團夥引誘我丈夫馬靖(化名)落入賭博圏套,欠下100多萬元賭債。之後,他們開始逼債,每天派人到我家砸門恐嚇威脅,揚言要殺了全家。他們把我丈夫抓到一次就關起來暴打一頓,最後一次還是他撒了謊才跑出來,之後再也沒敢回來。這期間,我把車和房子賣了還債,又借了許多錢,還是沒還清這龐大的賭債。萬般無奈之下,我們離了婚,丈夫跑路,孩子送人……”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了解到,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和達拉特旗,像張貴梅、馬靖夫婦一樣,因賭博欠高利貸無法償還,導致企業破産、妻離子散的例子有很多。這些受害者,在以米斌、米武為領導者的涉黑團夥的引誘下參與賭博、借高利貸,又在米氏團夥的逼迫下簽下不平等高利貸“條約”,最後陷入債臺高築、無法自拔的境地。

  2013年,達拉特旗企業家尹富陽(化名)被引誘參賭,欠下米氏兄弟750萬元賭債,米氏團夥20余名成員到尹富陽開設的洗浴場打砸破壞,將大堂經理打傷。尹富陽被逼之下將價值900萬元的洗滌廠抵頂給了米斌。尹富陽説:“米斌的錢我肯定得還。米斌在社會上名氣很大,不還錢,他們就使用各種手段逼你還錢。要是不還,我怕出事。”

  2014年,達拉特旗某煤炭公司法人李江(化名)為償還到期銀行貸款,在別人的引薦下向王路借款3000萬元,月利息1角2分。後來,看李江不能及時還款,米氏團夥成員鄔凱、王路等人到府討債、跟蹤騷擾、住在辦公室、毆打他的家人,用暴力手段逼迫李江付了720萬元現金、360萬的車輛,還將建築面積11847.5平方米的10層商業樓一棟抵給了米斌……即便如此,李江仍未還清債務,欠條仍在米斌手裏,一直到米氏團夥案發被抓。

  辦案人員説,因為米氏兄弟的涉黑背景,沒有人敢不還他們的賭債或高利貸。

  北京市華聯律師事務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説,我國民間借貸氾濫,鄂爾多斯地區的民間借貸現象就很嚴重。但凡敢放月息1角以上的高利貸者,背後一般都有黑惡勢力團夥撐腰。

  辦案人員説,米氏涉黑團夥就是鑽法律的空子,把賭債轉換成民間借貸,通過收高額的利息獲取暴利。如果人們無法償還債務就通過暴力手段討要,嚴重地破壞了人們的正常生産生活秩序,影響了社會穩定。

  內蒙古自治區作家協會副主席、內蒙古慶勝律師事務所主任慶勝建議,國家應把高利貸入刑,用法律規範民間借貸行為,治理民間借貸亂象。通過立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財産不受侵犯。同時,要嚴禁公職人員參與民間借貸、特別是高利貸放貸行為,如發現公職人員有放高利貸的行為,必須以黨紀、政紀處分。

  警方提醒,企業家應該拒絕誘惑,遠離賭博,潔身自好,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遭受財産損失。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