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師不利並沒有讓沙某醒悟,反倒順利逃脫的僥倖讓他一直密謀著想“幹票大的”。2015年10月,沙某砍伐了2株紅豆杉林木並就地加工成3件鋸材,同時,他還把多年前其他人伐倒的紅豆杉又加工成了5件鋸材。10月19日,將鋸材裝車後,沙某夥同另一個好友駕駛套牌車于次日淩晨又來到了新生橋檢查站。讓他感覺“幸運”的是,這次的檢查站花桿並沒有上鎖。
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沙某同夥抽出了準備好的長刀,威脅檢查員不要追趕。如願通關後,為了順利通過下一個檢查站大石橋,2人還花了些心思,故意在路上停留了一段時間。直到21日20時,才開始繼續“闖關”,不過這次可就沒這麼幸運了,因為檢查站工作人員的緊追不捨,在駕車途中沙某又一次與同夥棄車逃逸。
2016年8月18人,被人舉報後,沙某在家中被蘭坪縣森林公安局執行逮捕。2017年2月21日,蘭坪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運輸、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沙某有期徒刑4年零8個月,並處罰金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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