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夫婦2015年9月決定和朋友張某一起投資做工程,便在朋友的引薦下,以五一路一套三室的房子做抵押找劉某借款100萬元,約定每月2%的利息,3個月後還錢。
3個月過去,工程並不順利,投資的100萬元血本無歸。
劉某找段某夫婦要錢,他們要麼説沒錢,要麼避而不見。劉某只好將段某夫婦告上法庭,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
五華法院多次通知段某夫婦來協商解決,但一年過去,他們依然沒有實際行動。
昨天上午9點,搬家公司4輛貨車停在段某夫婦家樓下。上午11時許,五華法院執行法官來到現場,敲門10分鐘都無人應答,打電話給段某夫婦也無人接聽。
開鎖工作人員把房門打開後,只見屋內靜悄悄的,廚房燉鍋裏的排骨湯在翻滾,一股排骨香味瀰漫房間。
5分鐘後,段某的妻子欒某回來了,沒説任何話就放聲大哭。
“求求你們不要搬我東西,我老公出去要賬了。”欒某哭著打了好幾個電話,但似乎沒有起到作用,於是哭喊道:“不要搬我的東西,我不想過那樣的生活。”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思想工作,欒某漸漸平息情緒。開始配合法官們拿袋子自己收拾重要物品。
房子快被騰空時已到午飯時間,法官們點來盒飯,欒某説自己在吃藥,這些菜不適合,於是在廚房用所剩不多的簡單廚具做出一碗只有些青菜的飯。那鍋飄香的排骨,她並沒有吃。
雲報全媒體記者柏立誠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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