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樓市新一輪調控來襲 福州杭州等地同日發佈新政
圖為某樓盤置業顧問向民眾推薦商品房戶型。 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中新網3月29日電 28日晚,福州、杭州及廈門相繼推出房地産市場調控新政,引發輿論關注。其中,福州指出,3月29日起,非福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取得本市五城區購房資格。杭州則明確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限購區域內限購一套住房等措施。
福州:取得不動産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8日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將於3月29日起實施。
根據《通知》,3月29日起,非福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取得本市五城區購房資格;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已擁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50%;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保障合理需求,打擊投機炒房,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將採取包括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給、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嚴厲查處惡意哄抬房價等在內的八項措施。
《通知》要求,要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給。2017年內籌集投放一批公共租賃房源,同時規劃建設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用於解決不同層次群眾住房需求;要加大住宅用地供應,2017年市區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以上。
《通知》還強調,要嚴厲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屋仲介機構惡意哄抬房價、發佈虛假廣告、製造市場恐慌、炒買炒賣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立即曝光,頂格處罰。
杭州:本市戶籍成年單身限購一套
當晚,“杭州發佈”也發佈消息:經該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29日起,進一步完善杭州住房限購及銷售監管措施、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措施。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指導浙江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進一步調整杭州部分區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資料圖:置業顧問為民眾推薦商品房戶型。 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在住房限購及銷售監管政策方面,一是明確杭州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限購區域內限購一套住房,即在市區範圍內暫停對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增設企業購買限購區域住房的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三是增設對戶籍由外地遷入四縣(市)(即:淳安、建德、臨安、桐廬)的居民家庭的購房限制,自戶籍遷入之日起滿2年,方可在杭州本市市區範圍內購買住房。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進一步嚴格公積金貸款認貸標準,在杭州市區範圍內,職工家庭名下已擁有一套住房或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執行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1.1倍執行。
在商業性住房貸款方面,一是進一步調整信貸首付比例,在杭州市區範圍內,對於已擁有一套住房,或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二是要求各商業銀行嚴格審核借款人還款能力,嚴格落實月供收入比不超過50%等政策要求,對已成年、未就業、無固定收入且還款資金來源於其他共同還款人的借款人,可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三是嚴格審核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來源,嚴禁各類“加杠桿”金融産品用於購房首付款。
廈門調控新政:社保需連繳3年 認房又認貸
緊接著,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局也發佈《進一步強化房地産市場調控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對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4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根據國家相關住房信貸政策規定和本市實際,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執行“認房又認貸”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此外,通知還指出,將嚴肅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不依合同約定開竣工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房地産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發佈虛假房源資訊、虛標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