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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撫養棄嬰20多年反目成仇 起訴養子斷絕關係

2017年03月27日 09:36:17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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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心酸!夫妻倆起訴養子斷絕關係  

  28年前的一個傍晚,一對年輕夫婦飯後到外邊散步,在鄉衛生院的院墻外撿到一個男嬰,抱回家養大成人。不料,夫婦倆和孩子的關係越來越僵,幾乎成了仇家,夫婦倆先後兩次走上公堂,起訴要求解除收養關係。近日,沭陽法院經審理,判決解除夫婦倆與他們養子之間的收養關係。

  散步拾到嬰兒,寄養親戚家中

  1989年6月24日晚上,沭陽縣某鄉單位職工呂海洋、葛玉翠晚飯後到街外散步。當他倆走到鄉衛生院墻頭外的小路上時,前邊一團白色的東西突然映入了呂海洋的眼簾。走近一看,是個白襖包著的嬰兒。出於母性的柔情,葛玉翠將孩子抱在懷中説:“秀秀爸,你看,還是個男孩哩,咱們抱回去養著吧。”

  “你説得輕巧,咱倆才30多歲,已經有了兩個閨女了,再抱養一個,生活困難不説,違反了計生政策,單位還不把咱們開除了。”呂海洋堅決不同意。

  最後,夫妻倆決定把孩子先送到親戚家,親戚稱呼孩子為二毛。二毛在葛玉芳家一直長到4歲,才由葛玉翠領回。

  送兒到校上學,不料暴露身世

  從親戚家接回二毛後,呂海洋、葛玉翠夫婦一直將孩子放在身邊撫養,對外一直宣稱二毛是親戚家的孩子。

  轉眼三年過去了,二毛到了上學的年齡,呂海洋將二毛送到本鄉小學報名入學,取名呂亮。俗話説,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就在呂亮上小學二年級時,因調皮搗蛋,經常與小同學打架,被學生家長找到府來。

  一次,呂海洋因此打他、教育他時,呂亮説:“我不是你們親生的,你們才打我罵我的。”此言一齣,嚇了呂海洋一跳。看來孩子的身世是瞞不住了。呂海洋想,如不及時將孩子轉學,讓單位知道後會影響他們夫妻前途不説,也會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更影響今後家庭生活。

  出於種種考慮,他和妻子商量後決定搬家。夫妻拿出家中多年積蓄,在鄰鄉的街邊蓋了三層樓房,將呂亮轉到外地上學。後來,單位經濟不景氣,他們夫妻雙雙下崗,在鄉鎮街上做起了服裝生意。

  因鬧家庭矛盾,父子對簿公堂

  以後十幾年中,呂海洋、葛玉翠夫妻有喜有憂。喜的是生意興隆,家中漸漸富了起來;憂的是兒子呂亮不爭氣,在校不好好讀書,數次轉學之後,念到初中二年級就逃學不念了,也不回家,在外四處流浪。夫妻倆為此傷透了心。

  2014年春節前夕,呂亮與老婆鬧矛盾。大年初一這天早上,呂亮在父母的勸説下,騎著摩托車來到丈人家中準備把老婆接回家。不料,他不但沒有接回老婆孩子,還和老婆及其家人打了起來。更沒想到的是,他剛回家不大一會,他老婆和老婆的家人尾隨而來,與他的母親、姐姐發生廝打。呂亮上前拉架,推搡自己的父母。民警來調查處理時,他又説是他媽先動的手,讓民警把他媽抓起來。此後,呂亮和父母、姐姐産生了隔閡,關係越鬧越僵。有一次因和母親吵架,呂亮被父親呂海洋狠揍一頓,皮帶都打斷了。性格叛逆的呂亮自此離家出走。

  呂海洋、葛玉翠夫婦傷心至極。2015年3月,呂海洋、葛玉翠夫婦到法院訴訟,要求解除與呂亮的收養關係。

  二十八年收養, 一朝判決解除

  2015年6月,沭陽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原告與被告之間雖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但雙方共同生活多年,已形成了較為穩定的父母、子女關係,且被告在庭審中表示願意採取一定措施改善雙方關係。綜合考慮原、被告之間矛盾的成因、雙方態度,結合本案實際情況,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關係尚未惡化至需解除收養關係的程度。

  但雙方關係仍未緩和,呂亮離家出走,之後更是與呂海洋夫婦斷絕往來。呂海洋夫婦再次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呂亮的事實收養關係,並令呂亮遷出原告居住的房屋。

  近日,沭陽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原告再次起訴被告解除收養關係,並且態度堅決,被告長期未與兩原告聯繫。同時,本院依法公告送達法律文書,被告未到庭應訴,漠視收養關係的存續,可以認定雙方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最後,法庭作出判決,解除原告呂海洋、葛玉翠與被告呂亮之間的收養關係;被告呂亮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遷出涉案房屋。(文中人物為化名)

  通訊員 李金寶 揚子晚報記者 高峰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