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法
法律上不存在“假結婚” 不建議此種行為
“法律上是不存在‘假結婚’一説,所以也不建議所謂的假結婚,一旦有事就很麻煩。可以看出,陳老伯的弟弟妹妹都認為,女子詹某和他們的哥哥是假結婚,但法律就是這樣,一旦辦了結婚登記手續就是結婚了。”江西律師羅久保告訴記者,雖然《承諾書》寫得清清楚楚“各方的財産對方無權享用和支配”,但這只是生前行為,不涉及遺産繼承問題,而到了遺産糾紛時,已經從婚姻法變成了繼承法,産生的法律事實不同導致適用法律不同。
“體現法律精神及公平公正原則。”律師認為,雖然詹某和陳老伯屬於夫妻關係,詹某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其並未和陳老伯實際生活在一起,也沒有在陳老伯生病期間,花時間精力照顧他,而陳老伯的弟弟妹妹雖然是第二順序繼承人,但對陳老伯盡了主要照顧,可以參與遺産分配,而且可以多分。(江南都市 報)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