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于賭博與危情,我滑入犯罪深淵”
岳天門
懺悔人:劉迪
原任職務: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地稅局經費會計
觸犯罪名:貪污、挪用公款
判決結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改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犯罪事實:2000年7月至2010年10月,劉迪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列、多列支出、隱瞞收入,向省財政廳虛報津補貼等手段,連續180次私開支票188份從赫山區地稅局賬戶取現、轉賬,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1721萬餘元,用於本人和男友賭博、奢侈消費;採取私開支票轉賬的方式8次挪用單位公款123萬元,用於其父母所經營的潤滑油生意。
從小學、中學一直到後來去湖南省稅校讀書,我都對自己嚴格要求,刻苦學習,積極上進,1996年我稅校畢業後和前夫結婚並有了自己的女兒,生完孩子後我被調到赫山區地稅局當經費會計。剛開始工作不忙,所以我學會了打麻將,並且賭癮越來越大,微薄的收入已不能滿足我翻本的念頭,我開始打起了公款的主意。
從1998年到2005年初,我擔任赫山區地稅局經費會計以來,財務上的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付款用的財務印鑒都由我一人保管,我覺得我挪用公款別人也不知道,就陸續從單位財務賬上取走200多萬元現金用於賭博和消費。因為錢來得容易,我賭注也越來越大,消費越來越高,每年買衣服、化粧品就要花十幾萬。
1999年,我在歌廳跳舞時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我倆聊得很投機,後來在我父親患肺癌和前夫查出尿毒症期間他還不時噓寒問暖,我倆的感情也逐漸突破界限。前夫發現我的婚外情後,執意要跟我離婚。為了不讓事情鬧大,我答應了,並在不久後與現男友同居。
我現男友也喜歡賭博,還被一些社會上的小混混帶著去玩,幾個月就輸掉了60萬元,我為了不讓他欠別人賭債就私開現金支票挪公款給他。從2000年至2005年,我從單位陸續動用了340多萬元公款,其中123萬元用於我父親經營的潤滑油生意資金週轉,60多萬元給現男友還賭債,其他160多萬元被我打牌、高消費用掉了。後來幾年,我為了幫男友做生意開歌廳和賭博,先後又給他私開200多萬元的單位現金支票。其實我深知,這樣下去遲早會出事。
2010年年底,單位領導去公積金中心對賬時發現了單位賬戶的巨大虧空和挪用問題。領導追問我能否追回挪用款,我只好承認自己是賭博輸了不可能追回,他們震驚、惋惜並勸我去自首。在幾位領導和我弟弟陪同下,我到赫山區檢察院反貪局自首。經辦案人員偵查,我貪污的公款已達到1721萬元,挪用公款123萬元!
回顧近十年的自己,我從一個品學兼優的畢業生墮落成貪污國家上千萬元公款的罪犯,原因在於我失去了自製力,沒能抵住不良風氣和外界誘惑,放縱自己過著紙醉金迷、麻木不仁的生活,為滿足私欲置國家利益、家庭幸福于不顧,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我深感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才能避免我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要強化監督機制,嚴把審計關,不要給像我一樣有邪念的人以可乘之機。在服刑期間,我也一定會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重新做一個遵紀守法、對社會有用的公民。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