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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後才發被拐兒童認領公告?當地民政局否認發公告

2017年01月12日 11:44:22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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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陜西省富平縣破獲一起特大拐賣兒童案,婦幼保健院産科醫生張淑俠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將七名嬰兒拐賣于他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專案組又于河南省解救出被拐兒童21人,一直被寄養在渭南市兒童福利院。時隔3年,2016年9月27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一篇落款為臨渭區民政局的認領公告稱,請親生父母持有關證件到富平縣公安局認領被拐兒童。1月11日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富平縣宣傳部獲悉,當地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臨渭區民政局回應稱從未發佈過該公告,具體情況正在核實中。

  事件

  政府公告認領21名獲救兒童

  2016年9月27日,渭南市政府在官網上發佈一則《關於認領被拐兒童的公告》,公告稱:2013年8月29日、9月3日,富平縣“720”特大拐賣兒童案專案組偵察員在河南省滑縣四間房鄉將被拐兒童賀延帥、于奧達、王睿祺等21人解救,並寄養在渭南市兒童福利院至今。自該公告發佈之日起60日內,望其親生父母持有關證件到富平縣公安局認領,逾期不認領,有關部門將進行依法安置。公告來源顯示為《渭南日報》,落款為臨渭區民政局。

  據了解,富平縣“720”特大拐賣兒童案專案組即2013年辦理張淑俠販嬰案的專案組。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間,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醫生張淑俠利用其作為産科醫生的便利條件,以“嬰兒患有先天性疾病”等為由,先後將董某、王某、黃某、武某、賀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共七名嬰兒拐賣給他人。2014年1月14日上午9時,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此案,張淑俠犯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副院長姚軍民等三名領導被免職,縣衛生局領導等多人被問責。

  質疑

  為何救出3年後才公告認領

  既然孩子3年前已被解救,為什麼要等到3年後才公佈消息讓家屬前來認領?渭南市一名公務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害怕當地出醜的心態在作怪,當地政府想等到風波平息了,才讓孩子們找爸爸媽媽。”

  據媒體報道,販嬰案發生後,陜西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視,主要負責人曾多次批示,要求依法打擊犯罪,依紀追究責任,並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及時公開案件查處情況。但知情者透露稱,“當地使了很多花招,應付省領導要求”,為了減小社會影響,首先是拆案,把張淑俠單獨提出來審判,無論是犯“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的其四名同事,還是與其一起販嬰的“産業鏈”上的數名同案犯,都沒有與其並案處理。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張淑俠被捕後不久,警方曾抓獲參與販嬰的山西籍犯罪嫌疑人兩名(潘某、女,崔某、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三名(王某、男,朱某、男,黃某、女)。2013年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醫生張淑俠涉嫌拐賣嬰兒一案時,也曾提到張淑俠將嬰兒賣給山西省臨猗縣的潘某等人,但當時並未一同宣判。與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也被單獨提起公訴。2014年1月24日,張淑俠被公開宣判10日後,才由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回應

  臨渭區民政局否認發佈公告

  1月11日,北青報記者從富平縣宣傳部外宣辦獲悉,當地相關部門正在調查此事。渭南市臨渭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回應稱,公告所稱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屬市級單位,並不在區民政局管理範圍內,臨渭區民政局從未發佈過該認領公告,現在正在調查該公告具體由哪個部門發佈。北青報記者隨後電話採訪了渭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説公告落款為哪個部門就應該是由該部門發佈的,各區級單位均可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發佈公告。臨渭區區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區政府各部門的公告統一由信息辦發佈至渭南市人民政府官網,具體情況還要聯繫民政部門。

  文/本報記者 孔令晗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