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而河南籍的陳某因離婚後懷著孩子,擔心不是現男友親生,害怕不受男友待見。在兒子出生僅三天便將其賣出,後得知“市場價”後,又想方設法將其索回,以5萬元再度將其賣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陳某因賣兒與男友分贓不均,吵架暴露案情。近日,蒼南警方破獲了這起系列拐賣兒童案,陳某、林某、黃某和三名中間人以及兩對購嬰的夫婦等10名犯罪嫌疑每人平均落網。
去年10月15日下午6時許,蒼南人黃某報警稱,因瑣事與女友發生爭吵,隨後被其咬傷手指。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調查,並在靈溪鎮某賓館內依法傳喚了其女友陳某。當問及為何咬傷黃某手指時,陳某吞吞吐吐,言辭閃爍,言語間提及是“在嬰兒的問題上分錢的關係”。陳某的只言片語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從而破獲了這起系列拐賣兒童案。
原來,前年9月,今年35歲的陳某與蒼南男子在網路上相識、相戀。而此時的陳某已經離異,並懷了4個多月的孩子。前年10月,陳某與黃某同居。去年4月7日下午,陳某在蒼南某醫院産下一子。
産下男嬰的第二天,陳某便隨口和醫院保潔員表達了自己想要賣嬰的想法。保潔員透露,此前在該醫院藥房工作的朋友林某就曾向自己打聽是否有嬰兒可以抱養的情況,當即向陳某表示可以幫忙問問。次日上午,林某就到府找陳某“洽談”,雙方決定以1.5萬元成交。而這名嬰兒被林某以8.28萬元轉手賣給了一對不能生育的夫妻。陳某出院後回到暫住處,黃某見不到産下的孩子,便詢問了陳某。陳某表示男嬰已經以1.5萬元賣掉。一聽這個消息,黃某發起了脾氣,責怪陳某售價“太低”。黃某表示,據他了解,一名男嬰的“市場價”至少要七八萬元。他便要求陳某將男嬰索回,再度高價賣出。陳某要求林某歸還男嬰遭到了拒絕。幾經考慮,陳某和黃某商定,令黃某以嬰兒父親的名義出面討回嬰兒。
去年4月13日晚,黃某以如不歸還就將此事抖出去威脅林某歸還嬰兒。經商定,兩人以2.1萬元將嬰兒贖回。此後,陳某和黃某又通過朋友以5萬元將男嬰轉賣給平陽一對夫婦。得手後,兩人卻因分贓起了爭執。黃某覺得陳某平時沒工作,吃住等開支都是自己的,自己應該多分,便扣下了3萬。而陳某則認為嬰兒是自己生的,功勞最大。為此,雙方大打出手,陳某在慌亂間將男友手指咬傷。陳某落網後,明確表示,無力且不願撫養該名嬰兒。目前,該名嬰兒暫時安置在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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