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哪一種評獎規則,都應基於學術。這次最高科學技術獎授予屠呦呦,清楚地傳遞這一信號。評選最高科學技術獎,不局限于院士“圈子”,就是對學術利益的突破。
在1月9日舉行的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上,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趙忠賢,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獲得者屠呦呦,共同獲得2016年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這是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首次授予女性以及非“兩院”院士科學家。
1月9日,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向獲得2016年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趙忠賢院士(右)和中國中醫科學院屠呦呦研究員(左)頒獎。
在2015年獲諾貝爾獎後,輿論曾期待屠呦呦能獲得當年度的最高科學技術獎。在她落選後,不少人為其“抱不平”。2016年度的最高科學技術獎授予趙忠賢、屠呦呦,可謂眾望所歸。
在筆者看來,一個人獲得一項大獎,沒有獲得另一項獎勵,是很正常的。諾貝爾獎獎勵的是某一成果的創造者,並不是針對獲獎者終身成就的評價;而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獎勵的並不是某一項成果。屠呦呦獲最高科學技術獎,最大意義倒不在於對屠呦呦的肯定,而在於打破了最高科學技術獎一直授予院士的不成文慣例。
從2000年開始評選的最高科學技術獎,到2015年,一共有25位獲得者,均為院士。去年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獎後,公眾對其“三無”身份(無院士頭銜,無博士學位,無海外留學經歷)很是感慨,並對國內人才評價體系看重身份、頭銜進行了反思。有一種意見認為,屠呦呦沒有獲得2015年度的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跟她沒有各種頭銜不無關係。這當然只是一種揣測,但反映出公眾對學術評價過於“頭銜化”的憂慮。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