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圖照片:本報記者王偉偉 攝
(文字:趙劍影 製圖:肖婕妤)
“某年某月某日,工程完工結清。”辛苦一年的血汗錢最終變成了一張白紙欠條——來自江蘇宿遷的建築工人徐福順説,這是他每年年底,最怕見到的一張紙。
一邊是待結的工資,一邊是不拿就沒有其他憑據的“白條”。捨棄“白條”就等於放棄工資,拿了“白條”卻不意味著一定能拿到工資。“有,總會更安心。”徐福順説。
又是歲末,忙碌一年的打工者總希望帶著收穫回家團圓。然而,“白條”卻在這時出現在他們的生活中,成為難言之痛。“白條”是怎樣出現的?會帶來怎樣的“討薪”難題?變成“白條”的工錢還能拿到嗎?帶著這些疑問,《工人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沒拿過“白條”,不算在工地做過工
“能不能拿到錢要看所在的工地,還要看跟的老闆,更要看運氣!”徐福順告訴《工人日報》記者,他已經在工地上度過了10個年頭,這些年,他從來沒簽過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都是跟著老鄉出去幹活,靠的是口頭承諾,哪有簽合同的。”
“拿‘白條’很正常。”説起自己的經歷,徐福順説,沒有拿過白條都不算在工地上做過工。一般都是自己的活兒已經幹完了,工程還沒結束,“工頭寫個白紙欠條給我們,上面寫清是工程結束後結清工資。能直接拿到工錢的時候很少,好幾次都只能拿著‘白條’去工地或者包工頭家裏要錢。”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副教授沈建峰告訴《工人日報》記者:“農民工接受‘白條’更多是被迫,而不是自願。在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時,打工者接受‘白條’總比空手而歸好,但出具白條並不能視為工資已經支付,不能改變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事實,更不能因此免除拖欠工資的各項法律責任,勞動者有權拒絕接受。”
江蘇蘇州一處工地的管理人員向《工人日報》記者透露,建築、水利、交通等工程領域,由於人員流動性大,多級“分包”,只有分包商和總承包商之間會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下面的包工頭和工人之間常常通過打“白條”確定工資。“在這些行業裏,農民工最容易拿到‘白條’,也最容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
據了解,由於“白條”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悖,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相關部門要幫助持“白條”農民工討薪,往往受到法律法規的限制,缺少對惡意欠薪者的震懾,效果自然也就大打折扣。農民工群體由於自身知識結構及閱歷等局限,仍有人相信“白條”,導致很難拿到工資。
當了包工頭,“白條”仍未在人生中消失
和徐福順在同一工地打工的鄭勇,已經有8年的工地生涯了。儘管他已經從一名工地打工者變成了包工頭,但“白條”仍然沒有在他的人生中消失,每年年底拿著“白條”討薪仍是他的必然遭遇。
“開工時的合同簽得再嚴格,也難以執行。經濟發達地區還好一些,很多內陸地區,工程方的資金到了年底週轉不過來,就會拖欠分包商的工程款,分包商再拖欠包工頭,影響整個鏈條的運轉。” 鄭勇説,靠 “白條”討薪很難,反覆被“踢皮球”。
鄭勇怎麼都沒想到,當了包工頭以後,每年回家卻越來越晚了。“每年都挨到大年二十九才能回去,工人要拿錢回家過年,要到年底全部結清。所以只能先把錢給他們。包工頭繼續留在這裡拿著‘白條’討薪。”
“以後還想接活,所以相互之間不能弄得太僵。欠了23萬元,給你20萬元問你要不要,不要連20萬元都沒有。如此對比,3萬元就顯得無足輕重了。”鄭勇説接受白條更多的是無奈, “工人都走了,人少勢弱,能拿到一些錢就不錯了。”
對於“白條”容易遭遇討薪難,沈建峰認為,白條從法律的角度看就是“欠條”。“‘欠條’本身具有證據功能,能夠證明和確認尚未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事實。拿到欠條後,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投訴。”從勞動爭議的角度看,根據司法解釋,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時,不需要經過前置的仲裁程式,可以直接作為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對勞動者來説,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在接受欠條時,一定要確認欠條記載的工資數額是否與事實相符,欠條上的印章是否是用人單位的印章,欠條簽發人是否具有簽發的許可權等。” 沈建峰告訴記者,勞動者應該及時主張權利,避免主張權利的時效過期。
杜絕“白條”,簽訂合同是維權之法
農民工持“白條”討薪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全國總工會權益保障部負責人日前表示,足額按時領取工資問題,是工會一直以來關注的重點,各級工會組織也加強了相關方面的教育宣傳,希望廣大農民工在就業或從業過程中,重視簽訂勞動合同,並留好相關證據。
據悉, 2017年元旦、春節“兩節”期間,各級工會將針對農民工群體的特點和需求,積極主動提供維權幫扶和服務,切實保障權益。
其中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積極參與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與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門協調配合,發揮工會系統欠薪報告制度作用,為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確保農民工返鄉前及時足額拿到工資。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尤其在房屋建設、水利建設、交通建設方面出現的農民工持“白條”討薪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一是要努力擴大工會組織對農民工的覆蓋面,吸引更多的農民工加入到工會組織中來;二是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工資支付實名制的監管,加大農民工工資銀行卡發放的推進力度。
這位負責人還強調,有的建築工程可能存在多級“分包”的情況,對此,建議相關從業人員一定要和“總包方”簽訂相關的勞務合同,這可以避免出現打“白條”的問題。
“此外,我們要發揮社會力量,加大對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關注和支援力度。聘請相關律師給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幫農民工處理遇到‘白條’的問題,教會他們認定哪些手續是合法的,幫助農民工找到就業、從業及用工的證據,引導他們依法合理地表達訴求,解決勞務糾紛。”
該負責人表示,還應引導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廣大勞動者,要依法依規,在法律制度環境下維護好自身利益。引導、幫助他們簽訂好勞動合同,保存好有關就業從業的證據。比如説在工程項目,在施工領域,有很多季節性或臨時性用工,我們提示被雇傭人員保留好工資條,用工或者是支付工資的證明等,這樣遇到欠薪時能夠拿出相應的依據。同時,我們積極引導廣大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工傷保險,從根本上依法保護他們的權益。
防欠薪,政府在行動
年關將至,大批農民工將踏上返鄉過年之路。能否拿到一年辛辛苦苦掙的血汗錢,成為他們最關心的事兒。如何確保農民工能及時、足額拿到這筆血汗錢,成了是政府與社會共同關心的大事。
頂層有設計
2016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從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改進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個方面提出十六條具體治理措施。
2016年年底,國家12部委又聯合下發《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引導各地各部門聯合行動重拳打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地方在行動
在意見和通知的要求下,各地重點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正努力確保農民工拿到足額工資過年。
河南省法院對隱匿財産、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惡意欠薪者,果斷動用刑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老賴,硬起手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江西,欠薪企業被納入“黑名單”,失信企業的被處罰資訊,都會通過江西省公共信用資訊平臺交換至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實現資訊互認共用。2016年以來,南昌市農民工工資欠薪的總額已經下降了一半。
福建省2006年開始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收效良好。而後,擴大至建築市政、交通工程建設領域。日前,福建省發佈《關於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率先實施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
(整理:趙劍影)
“白條”討薪要注意幾個數字
1.拖欠工資行為必須是2年內發生
協商不成可投訴。查清隸屬關係,到單位所在地的監察機構投訴;投訴書面材料要説明姓名、性別、身份證明、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説明被拖欠工資的事實和要求足額支付工資等投訴請求事項。
2.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申請仲裁
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現在,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開闢了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對欠薪爭議案件優先受理、開庭;及時裁決、結案。
3.打官司,分清楚3種情況
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本報記者 彭文卓
(整理:趙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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