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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元香港遊7天 大媽不想購物被導遊罵哭

2016年12月14日 09:38:12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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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寶園向記者展示在澳門所購的“金鑲玉”挂件及相關票據。

  柳玉強替老母向領隊戴艷萍還債

  原標題:980元香港遊7天不想購物的大媽被導遊罵哭

  近日,臨安市民柳玉強向本報記者反映了61歲老母吳寶園參加由杭州市老年人體育協會和杭州自遊天下旅行社共同組織的“長城杯”第二屆中老年(香港)藝術文化節,誰料從行程第二天開始被帶入各種購物店,當地地接社導遊用威脅、辱罵的手段強迫老人購物。

  柳玉強百思不得其解,不是參加藝術文化節的活動嗎?為何變成了低價購物團?

  報名參加藝術文化節活動

  誰料歡喜行程成噩夢

  接到柳玉強的投訴之後,昨日記者趕到了臨安見到了吳寶園大媽以及和她一起參加“藝術節”的7個老夥伴。在臨安老年人體育協會負責人提供的藝術文化節日程活動安排單上,記者看到,11月23日下午抵達深圳後,統一前往香港趕赴藝術節會場;下午是綵排、藝術節開幕、表演、評獎等環節。從11月24日開始,行程裏是金紫荊廣場、太平山、黃大仙廟等景點,之後就全部都是珠寶店、手錶店、百貨店。

  吳寶園告訴記者,“從杭州火車站出發到深圳後,坐上中巴就有人上車售賣膏藥,講了半個多小時後很兇地對我們説,如果今天不買不和他合作,車子是不會開的,我們哪也別想去。”

  根據吳寶園的描述,當時由於身邊只帶了600元現金,她和同車幾個人拼著買了一瓶看不到任何標識的藥膏,每瓶100元。本以為交了“買路錢”就可以安心到香港參加藝術節活動,沒想到藝術節活動結束後,便進入了無休止地“被”購物漩渦。

  “香港的導遊一上車就叫我們要和她合作,不合作沒有賓館住、沒有飯吃,説香港有1000多家購物店,要是我們不買就一直逛,逛到我們買為止。到了第二家店不準我們買便宜的玉器,説一定要買1000元以上的商品才能和公司交待。”

  到了澳門,老人們又被帶到門口有人把守的購物店。“當時他們要我買港幣1800元的東西,我説沒帶錢,他們説可以問導遊借,我年紀大了又沒文化,真的害怕他們不讓我回來,只能問導遊借了1500元買了一個金鑲玉挂件。買完後我打電話給兒子讓他給導遊還錢。”

  和吳寶園一起參加這次行程的樓金兒大媽和胡玲珍大媽均表示,東西買少了或者表示不買,香港導遊罵得非常難聽,團裏不少大媽被罵哭。

  涉事旅行社表示:

  遊客涉事商品全部原價退回

  臨安市老年人體育協會相關負責人呂碧華(音)説:“這個活動是杭州市老年人體育協會組織的,屬於自願參加性質,行程單中都寫明瞭要逛購物店,老人都是自己願意去的。”

  “這個活動今年11月9日已經去過一批,杭州14個縣市區一共去了1000多人,這次11月23日是第二批,一共去了900多人。活動收取了980元費用,任何人都知道不可能有這麼便宜的價格,肯定會安排買東西,罵不罵人則要看導遊素質。”呂表示,“別説980元的團,就算是四五千的高價團去也是要被迫消費的,我們出發前都跟老人説好的,自願消費。”

  杭州市老年人體育協會秘書長吳存華表示,根據他們和旅行社簽訂的協議來看,這次事件完全是由於旅行社操作失誤和監管不力,協會並沒有責任。

  當記者聯繫上杭州自遊天下旅行社負責人水榮華時,水榮華表示,出發之前杭州市老年人體育協會的協議中確實寫明不能強制購物,不能産生自費項目。當記者問為什麼沒有和每位遊客簽訂合同,為什麼沒有給遊客相關發票時,水榮華解釋是因為參加此次旅行團的老人有900余人,他們和各縣市簽定了團隊合同。

  在記者發稿前,水榮華來電錶示,借錢給吳寶園1500元購物費用的領隊戴艷萍,經核實,確有此事。旅行社願意積極配合投訴人退還所有購買商品,並給予一定的補償。

  杭州市旅遊質監所:

  該旅行團已經涉嫌不合理低價

  杭州市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副所長安波聽了記者的描述後表示,杭州市老年人體育協會和杭州自遊天下旅行社組織的這個以“長城杯”第二屆中老年(香港)藝術文化節名頭的旅行團涉嫌不合理低價團。

  “根據旅遊法第35條規定,要定性一個旅行團是否屬於不合理低價團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其一是以不合理的低價誘導遊客報名;其二是誘騙強迫遊客購物,增加自費項目;其三是涉事旅行社拿取回扣。”對於這個案例,安所長表示。“我們可以做的就是通過現有的證據和情況,幫助遊客與旅行社協調退還不合理售價的物品。作為旅遊主管部門,我們要堅決打擊這類涉嫌違法違紀的行為,作為旅行社要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團,作為遊客則要擦亮眼睛,做出理性的選擇。

  某業內資深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類似涉嫌不合理低價團的情況其實很多,比如保險公司打著回饋老顧客的名頭和旅行社合作組織香港遊專列,價格一般都是600多元或者900多元一位。到了香港以後,行程的一大半時間都在強迫消費,而且吃住都很差。

  “為了減少投訴的概率,一般等遊客回來後,有些主辦單位會採取‘不投訴獎勵一定數額的超市卡’作為‘善後’措施。由於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給組織這類旅行團的旅行社返傭高(最高一個人頭可以達到500元),此外還有購物店的返傭,屬於凈賺的利潤。因此,很多旅行社抗拒不了這種‘誘惑’,除了旅行社,相關主辦、協辦單位也都可以拿到一定的好處費。”該人士透露。

  國家旅遊局專項整治

  “不合理低價遊”

  今年10月,國家旅遊局發佈了《關於組織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的通知》。針對“不合理低價遊”問題在一些地區仍較為突出的,國家旅遊局決定,在全國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業內專家表示,對“不合理低價遊”重拳整治,將使旅遊市場更健康有序發展,遊客也將體驗到更有品質保障的旅遊産品。

  據了解,此次行動將嚴打低價産品,遏制“不合理低價遊”勢頭;嚴查合同簽訂,切斷“不合理低價遊”鏈條;嚴查購物場所,堵住“不合理低價遊”源頭。同時將建立旅遊信用資訊公示制度,定期公佈違法違規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記錄,對失信企業協同監管,聯合懲戒。

  12月6日,杭州市也全面開展“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工作,明查暗訪60余家旅行社,共梳理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線索100多條,雲南遊、東南亞遊、港澳遊等産品成為杭州“不合理低價遊”重點整治對象。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