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麗亭華苑酒店,卵子供需方及仲介商談。中國青年網記者孫釗 攝
律師:買賣卵子構成犯罪
10月28日記者就買賣卵子行為諮詢了律師。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主任龐九林接受採訪時稱:衛生部發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那些仲介組織所進行的買賣卵子活動已構成犯罪,相關醫療機構也屬非法行醫。
衛生部2003年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中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進行商業化供卵行為。贈卵只限于試管嬰兒治療中的剩餘卵子,嚴禁買賣卵子。
中國青年網記者獲悉,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設有卵子庫,諮詢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卵子庫僅用於保存試管嬰兒治療中剩餘卵子,並不面向社會募集。
記者關注到,曾有律師提出買賣卵子或涉及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罪。另據記者了解,2015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提出議案將組織出賣、非法摘取卵子的行為規定為犯罪的議案。現有法規僅僅對醫療機構的買賣卵子行為規定了處罰辦法,但對非醫療機構沒有規定任何處罰措施。其議案建議在刑法中設置組織出賣卵子罪、發佈買賣卵子廣告罪,以及對未經同意、強迫、欺騙摘取卵子和摘取未成年人卵子的行為,按照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截止記者發稿前,仲介不斷在聯繫記者,問是不是有思想波動反悔了,並稱因為客戶特別滿意,所以他可以在6萬的基礎上再提高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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