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10月31日訊(記者 魏婧)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0月31日至11月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紅十字會法修訂草案。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和部門建議,增加紅十字會及其工作人員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佔財産、未依法向捐贈人開具捐贈票據等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以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中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增加相應法律責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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