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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滿釋放不到1年 殺害昔日獄友拋屍焚屍

2016年10月26日 06:28:02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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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墓地管理員值班室內殺害獄友

  因為債務糾紛,刑滿釋放不到一年的王某將曾經的獄友殺害,並拋屍焚屍。昨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王某在市一中院受審。庭審時,王某辯稱是因為被害人李某吸毒後先動手,自己的行為是自衛。

  □指控

  和獄友互毆致對方死亡

  年僅29歲的王某是昌平人,初中文化,案發前曾是昌平區九里山公墓管理處的工作人員,2009年4月10日因盜竊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金9000元,並剝奪政治權利1年,2015年1月22日被刑滿釋放。

  據檢方介紹,今年2月23日晚上,王某在昌平區崔村鎮九里山公墓西門的值班室內,因債務糾紛,與獄友李某發生口角後互毆,王某先持錘子擊打李某的頭部,又用塑膠袋套頭、鋼絲勒頸,致使李某顱腦損傷合併機械性窒息死亡。案發後,王某將李某的屍體拋棄于順義區北石槽鎮懷昌路范各莊橋下一個涵洞內,並在裏面焚燒屍體。

  2016年3月3日,王某被警方抓獲,當日被昌平警方刑事拘留,4月9日被批捕。

  公訴機關認為,王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嚴重。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責。

  同時,檢察院指出,被告人王某刑罰執行完畢5年以內再犯罪,係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受審

  辯稱自己屬自衛還擊

  昨日開庭前,被害人的三位親屬早早來到了法庭,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準備出庭。隨後,王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進了法庭。

  庭審中,王某對公訴機關指控提出了異議。

  王某説,他因盜竊在清河監獄服刑,李某和他是一個中隊的服刑人員,出獄後,經過此前在一起服刑的另一個獄友搭橋,兩人有了聯繫。

  事發當天是李某找的自己,二人在單位墓地附近飯店吃飯,席間,他陪著李某喝了一瓶酒,只是簡單地提了一句債務糾紛的問題,二人並沒有發生口角,也沒有動手。

  王某供述,在與李某吃完飯後,李某堅持要開車送他回家。由於當天他還要在墓地西門值班,因此,他將李某帶到了值班室。

  “李某説他好幾天沒睡覺了,我以為他是累的,所以就説讓他在值班室躺會兒,我就給他去倒水了,回來後,他在我屋裏開始用壺‘溜冰’(吸毒),幾分鐘之後,就開始直勾勾地看著窗外,又直勾勾地看著我,之後沒多久就開始打我,照著我臉上就是一下,然後不停地打我。”王某説,是對方先打的自己。

  庭上,王某稱,不管法院判自己什麼罪,他都認。

  而對於檢方指控的二人因債務糾紛大打出手,王某則表示,他曾經跟李某有債務關係,但是到了約定的還款時間,對方沒有還。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