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和錯案對社會的損害,遠甚于一起案件長時間無法破獲。兩害相權取其輕,真相可以遲到,但是虛假的“破案”無法讓人容忍。
需要調整心態的,也不只是公眾,一些警察也認為案件破得越快越好,一味追求“高效”辦案。一些地方動輒就對要求辦案警察“限期破案”。時效被擺在了第一位,真相自然就無法保證。很多案子的偵破難度極大,“限期破案”根本不現實,而“命案必破”更是有些強人所難。
真相永遠是第一位的,用最謹慎的態度辦案,才能不讓一個壞人因疏失逃脫法網,也不讓一個好人因為各種原因蒙冤受辱。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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