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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代言廣告進上海地鐵遭質疑 工商部門督促撤除

2012年12月01日 10:15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冠希廣告”進地鐵遭質疑

  上海工商協調著手撤除

  據《新聞晚報》近日,上海地鐵裏出現一則“艷照門”主角陳冠希代言的某租車公司五年慶的廣告,讓不少乘客“難以接受”。11月29日,上海工商官方微博稱,考慮到市民的感受和地鐵公共空間的特殊性,在工商部門協調下,上海申通德高地鐵廣告有限公司已主動著手撤除。

  有網友反映,乘1號線時,發現車廂內張貼著陳冠希所代言廣告的海報。“問題藝人的大幅廣告出現在公共空間,這是在宣揚什麼?會不會有損公德、誤導青年?”

  某門戶網站對此發起了“你怎麼看陳冠希廣告進地鐵”的網上調查。截至記者發稿時,已有16000多人參與了投票,其中有54.99%的網友持反對態度,認為“有傷風化”。有網友表示,廣告業不是真空,企業品牌應該擦亮眼睛,注意美譽度。

  11月29日開始,地鐵廣告公司已著手開始對該廣告進行撤除。網友“小巴辣子”説,廣告需要考慮受眾的容忍度,工商部門介入很及時。“爾欣”也表示,廣告的靈魂是創意,但廣告更要有社會責任,即使選擇明星代言廣告,也要考慮一下社會的底線。

  >>律師説法

  地鐵進什麼廣告值得商榷

  匯業律師事務所的吳冬律師説,該不該請有爭議的藝人代言廣告,從法律上講沒有相關規定。不過,地鐵是相對封閉的環境,是一個受眾巨大的廣告發佈地,它與廣播電視不同,廣播電視觀眾可以選擇不聽不看,而地鐵乘客則沒有選擇權。地鐵應引進什麼樣的廣告,是一個值得探討和商榷的話題,建議地鐵方面充分考慮絕大多數乘客的承受力,多做一些公益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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