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快十年了,年過六旬的李爹爹跟自家43歲的保姆相戀,沒想到卻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對,理由很簡單:李爹爹家境較好,而保姆還帶著一個16歲的兒子。
重陽節前一天,李爹爹走進了長沙公證處,而等他把這些辦妥後,兒女們態度大變,稱一定善待父親和繼母,家裏的房子繼母可以終身居住。
父親想跟保姆結婚,兒女反對
李爹爹是部隊的離休幹部,家住長沙南郊公園附近,十年前老伴去世後,他一直一個人生活。
今年3月,李爹爹的大兒子從家政公司請了個保姆叫劉芳,劉芳今年43歲,長沙縣人,跟前夫離婚後,自己在外打工供兒子讀書。
劉芳住進李爹爹家裏照顧他,每天做好一日三餐,洗衣打掃,陪著老人聊天解悶,兩人的感情就在聊天中漸漸加深,互相有了好感。
因為擔心子女反對,兩人一直在偷偷交往,看著善解人意的劉芳,李爹爹有了再婚的念頭。
今年中秋節,李爹爹牽著劉芳的手坐到了飯桌前,告訴3個兒女他們兩人要去領證結婚,這一“重磅炸彈”讓兒女們措手不及,一致反對。
“才認識半年,對方還有兒子要照顧,太不合適了。她一個40多歲的女的找我爸這個60多歲的,別人想不懷疑都難。”李爹爹的大兒子李立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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