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0元購買了四張打折機票,因故未能出行,結果退票時只能退回1800多元錢,這讓哈爾濱市民程先生非常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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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日12315投訴平臺接到多起關於購買打折機票後退票遭遇扣除高額費用的投訴。市民程先生近日購買了四張從哈爾濱飛往深圳的機票,因為提前購買,機票打了4.6折,一共花費了4800元錢,程先生説: “15日因為有事情,我們取消了去深圳出差,可是我打電話想退票時,卻被告知只能退回燃油費和部分費用,四張票退到手中只有1800多元錢。”對此,市工商局消保處王緒坤處長提醒廣大消費者, “十一”之後是出行淡季,近期機票折扣較高,但市民在購買打折機票的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所乘航班所在航空公司關於退票的規定,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有機票退費的詳細規定,避免在購買打折機票後,因故未能出行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東北網/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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