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兩個人在大東山睏了70多個小時,這幾天連降大雨,無法找到下山的路,其中有1人已經昏迷,快來救救我們。”不久前,廣東省連州市公安局接到了兩名登山“驢友”的求救電話。經過數十名武警官兵歷時14個小時的搜救,被困山中長達70多個小時的兩名“驢友”終於獲救。
近年來,隨著登山、探險等戶外運動的火爆,“驢友”遇險的事故也日趨增多,從而引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戶外運動要不要立法規範?政府如何有效監管?救援遇險“驢友”造成公共資源的損失,其費用應由誰掏腰包?對於這一系列問題,有專家建議,應該將具有一定探險性質的自助式戶外運動納入立法規範的範疇,從而讓其在安全、可控的狀態下良性發展。
無法規約束成事故頻發主因
近年來,“驢友”遇險的事故在全國各地頻頻發生。記者在網路搜索引擎中鍵入“驢友遇險”這一關鍵詞,令人驚訝的是顯示的結果竟然有65.2萬個之多,而遇險的“驢友”多數是進行登山等戶外運動。
“驢友”遇險事故頻頻發生的背後到底存在什麼樣的誘因?
記者從中國緊急救援聯盟藍天救援隊發佈的《2010年度中國戶外安全事故調研報告》中看到,該報告收集了22個省份的戶外事故,其中以北京和陜西為事故高發地區。陜西有40起,遇難人數15人,為全國最多;北京有33起,遇難人數為4人(3人溺亡,1人心臟病突發)。在事故原因的統計中,迷路是戶外事故的主要原因,佔戶外事故的51.6%以上,迷路的主因是對戶外知識缺乏,自身能力不足,準備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