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旅遊,湖北恩施去年組織“涼民證”活動,今年“涼民證”廣告仍見諸路牌,引起輿論的熱烈討論。作為諧音廣告,“涼民證”究竟在製造轟動效應還是影響語言生態?勾起歷史記憶,“涼民證”究竟是傷害了民族感情還是人們小題大做?
“諧”音廣告莫用“斜”了
由於能夠激發聯想、吸引眼球,諧音一直是廣告運作的“寵兒”。用得其“正”,自然會為廣告添彩加分;但用“斜”了,則往往適得其反、得不償失。恩施“涼民證”勾起了人們關於抗日戰爭時期殖民統治的記憶,拿歷史耍花活,用民族之殤為商業利益埋單,這樣的諧音廣告,公眾自然不會買賬。
此前,江西宜春以“一座叫春的城市”為宣傳語、湖北利川以“我靠重慶”做廣告語,都招來批評質疑。為什麼諧音的路上不斷有人用漢語的多音多義挑戰低俗的想像力?究其原因,是一種“無論好名還是臭名,只要出名就有名”的內在邏輯在作祟,而社會的整體浮躁和各種利益的驅使,加速了廣告的低俗化甚至惡俗化。
有研究表明,在諧音傳播中,當兩個意思並存時,有敏感語義的會佔上風,其不良意義就會凸顯。若一味追求轟動效應而忽視了負面效應,片面地追求眼球經濟而踩踏受眾的認知底線,健康的社會文化和輿論氛圍就會籠上娛樂至死的迷霧。管理部門也該管管那些跑出格的惡俗廣告,進一步規範廣告用語,讓諧音修辭綻放出應有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