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同時亮致3死3傷”報道追蹤,官方回應稱——
深圳九成交通信號燈不屬交警配套建設
今年“紅綠燈同時亮”故障已發生27次
7月10日,深圳市龍崗區某路口的交通信號燈出現故障,紅燈、綠燈同時亮起,導致一攪拌車司機誤判形勢,與一輛商務車對撞,釀成商務車內3死3傷的慘劇。本報7月13日刊登《深圳:紅綠燈同時亮致3死3傷 專家稱交警局須擔責》一文報道了此事。
日前,深圳市交警局就轄區內紅綠燈、信號燈的現有狀況、管理方式、管理責任等問題接受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獨家採訪。
據深圳市交警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徐煒介紹,深圳市目前共有紅綠燈控制路口1700多個,約4.5萬個燈頭(含人行燈),目前已平均使用5年。由於信號燈每天多次亮滅,且24小時工作,雖然該局加大了維護力量,但信號燈故障還是時有發生,僅2012年截至目前,深圳市交警局就收到信號燈具故障1143次(其中,停電滅燈417次,佔36.5%,紅綠燈一起亮27次,佔2.4%),且故障主要發生在原特區外使用多年的燈具。
據了解,由於信號燈是路口車輛通行的重要根據,因此信號燈故障搶修工作歷來是交警部門的重頭工作。對於正式的信號燈報障,交警部門均會第一時間做出反應,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交警部門也對搶修流程進行了規定:對於納入管理的信號燈具,接報障後,要求中標維護公司30分鐘內到達故障現場,根據故障情況,分為簡單、一般、較大和重大等四個等級,分別要求1小時、兩小時、4小時和規定時限內修復,對於嚴重影響通行安全的,立即進行滅燈和加裝警示標誌,並通知轄區執勤民警到位疏導交通。對未按規定完成的,按合同條款進行處理。對於未納入管理的信號燈具故障,發現後,立即通知維護管養單位搶修,並要求其按規定採取相應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