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首次審議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在草案形成過程中有較大爭議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條款,寫進了草案。
要求子女經常回家看望老人的條款該不該入法?曾進行過較廣泛討論。有人認為,該條款不具備可操作性,影響法律的權威性。
草案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截至2011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萬人,佔總人口的13.7%。預計到“十二五”期末,全國老年人口將增加4300多萬,達到2.21億。
全國人大內司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未富先老”國情,草案明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同時採納25個省區市的做法,將每年農曆九月初九(重陽節)定為老年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