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法人員查扣的勞斯萊斯。
違法車輛
價值600萬的車,行駛400多公里,協商收乘客100元
稽查大隊
只要乘客和司機雙方有議價的過程,且乘客已經上車,就可以被認定為非法營運
昨天,一名開著勞斯萊斯幻影豪車的司機在路邊捎了2名乘客,想在解除旅途寂寞的同時順便掙點“小費”,不想卻被出租汽車管理處的執法人員發現,不僅“小費”沒掙成,他還因非法營運被處罰了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