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勝的父母思念兒子時,只能看一看這輛兒子騎過的自製三輪車。
編者按:去年6月4日,巴馬瑤族自治縣9歲男孩楊勝為救兩名溺水同伴,最終體力不支,沉入河底。這名見義勇為小英雄因為家庭條件所限,生前沒拍過一張照片。一年過去,時間慢慢沖淡著親友對孩子容貌的記憶。
照相對許多城裏人來説是一種愉悅和享受,但貧困地區的人們缺少照片卻並非個例。5月14~17日,本報記者在我區多個鄉鎮採訪時發現,照相對許多貧困山區的人們來説仍然遙不可及──有的孩子只有到拍畢業集體照的時候才得到人生第一張照片;有的高壽老人很難有機會留下人生紀念;有的夫妻從來不知道婚紗照是什麼樣子……當城裏人的照片“隨手可拍”時,一張照片對山裏人來説,卻是如此珍貴。
“現在還記得孩子的相貌嗎?”
“還時常想起,能記得一點他的樣子。想到傷心了就索性不想了。”説完,他沉默,她在一旁抹眼淚。
去年6月4日,陽利高和楊的妮的兒子、巴馬瑤族自治縣甲篆鄉百馬村百合小學二年級學生楊勝為了救兩名溺水的同伴,自己卻沉入了河底。對楊勝家屬的賠付,後來也成為廣西提高對見義勇為人員賠付金後的首例賠付(見本報2011年6月6日10版《營救兩小孩後,9歲小學生不幸溺亡》、2011年10月15日4版《見義勇為犧牲者家屬獲保險賠付25萬元》)。
小英雄楊勝長什麼樣?直到工作人員找到府,大家才知道,9歲的他生前沒有留下一張照片。
沒有照片,親人靠什麼做念想?近一年來,陽利高和楊的妮只能靠一輛生銹的玩具車回憶兒子。
這輛簡陋的玩具車用幾根鐵管焊接,一些鋼絲編織成座椅。那是楊勝兩歲時,陽利高親手幫他做的。如今,鐵管和鋼絲銹跡斑斑的童車尤在,那個曾經騎車玩耍的孩童已永遠離去。
楊勝生前就讀的百合小學教導主任潘再能告訴記者,這邊農村有個風俗,若是36歲以下的人過世,屬於他的東西要馬上處理,所用的東西要都燒掉。
陽利高難過地説,他是到府女婿,楊勝隨母親姓,兒子生前的衣服、物品什麼都沒留下。這輛玩具車,因為孩子長大後早已不用,埋沒在樓下堆放的雜物裏,忘了處理掉。正因如此,如今它成為父母思念兒子時的唯一寄託。
“要是能有張照片也是個念想。誰也沒有想到孩子這麼早就離世,不然怎麼都要為孩子照張相留個紀念。”母親楊的妮又抹起了眼淚。
百合小學校長楊躍告訴記者,當地家境較好的孩子會拍有照片。在縣城照相館拍照,8元錢可以得兩張,但大部分學生卻沒有這個條件,甚至沒有照相的概念。每年6月底,學校一般會安排為畢業班學生拍集體照。前幾年是去縣城請照相館的師傅過來,現在不少老師有了能拍照的手機甚至數位相機,就會幫學生拍照,存在電腦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