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24日上午,前足管中心主任謝亞龍在丹東開審,央視新聞頻聞直播中報道稱,謝亞龍涉案12項,涉案金額達到了172萬人民幣,有一定的自首情節,以下為央視現場記者王興義的播報:
九點開始,謝亞龍的庭審一直在進行當中,審判過程逐步披露出了觸目驚心的事實,檢方的起訴書上寫了謝亞龍涉案12項,總共涉案金額高達172萬人民幣,謝亞龍對於指控有一些進行否認,現在需要等待結果怎樣認定,才能公開涉案案情。
在採訪中發現,謝亞龍等在幕後交易的時候都表達的非常有意思,比如聊到了需要"客觀公正的比賽",背後是"花錢買個公平",所謂的公平背後是利益。
此外謝亞龍有一定的自首情節,可能從輕處罰。相關資料與解釋,認定自首情節需要的是司法機關在未確定犯罪事實前自首,二是主動供認出他人的罪行、主動認罪也屬於自首,可以考慮減輕處罰,法院審理還在進行當中,自首情節是否被認定還要看結果,所有的犯罪事實會越來越清楚,從而做出最終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