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你怎麼看國務院裁定所稱的“遺漏事實”?
王進文:什麼叫遺漏事實?從2011年4月26日到2012年3月15日,耗費了10多個月的時間,如果國務院法制辦經過實際調查,經過調查取證和走訪相關當事人,遺漏事實是什麼,應該講清楚。
京華時報:你有什麼期待?
王進文:我希望濰坊的法院能夠依法辦案。我提起的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全都嚴重超期,他們卻從來不給我一個解釋甚至不接我電話。(記者李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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