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獲悉,該院已就患者張華術後吐出針筒一事展開調查並形成處理意見,醫院調查認為,由於麻醉醫生在操作中責任心不強,未及時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傷的注射器針筒,導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將注射器針筒滑入食管。
為此,經醫院研究決定,給予責任醫生停職檢查、記大過處分,並扣發半年獎金;給予麻醉科負責人警告處分;扣發醫務科負責人3個月獎金。
3月22日,張華在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了“全麻下鼻內鏡下鼻竇手術”後,感到身體不適,反覆嘔吐後吐出一支塑膠針筒。
4月21日晚,該院黨辦向記者提供了《宜昌市一醫院關於患者張華醫療糾紛的處理情況》,全文如下:
患者張華,男,55歲,于2012年3月20日因“雙側鼻腔間歇性、交替性鼻塞2月”到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喉科住院。入院診斷為慢性鼻竇炎、鼻中隔偏曲。3月22日患者在氣管插管全麻下經鼻內窺鏡行鼻竇手術。患者麻醉過程生命體徵穩定,手術順利完成。在氣管導管拔出後,將5ML注射器針筒放在口角便於吸痰、防止咬傷。下午6時左右,患者嘔吐出注射器針筒。手術醫生及麻醉科主任立即趕到科室,經檢查咽部未見明顯活動性出血,無明顯吞咽困難,行抗感染及止血、霧化治療。經積極治療,目前患者恢復良好。
事情發生後,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家會診,予以積極治療。院領導多次看望慰問病人,向患者及家屬表達了歉意,並承諾待治療終結後妥善解決。患者及家屬要求醫院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並提出了經濟補償要求。經醫患雙方多次溝通,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形成醫療糾紛。
糾紛發生後,宜昌市衛生局要求市一醫院,要認真調查醫療糾紛的成因,分清責任,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並認真搜尋工作中的不足,做到知錯即改、舉一反三。
醫院調查認為,由於麻醉醫生在操作中責任心不強,未及時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傷的注射器針筒,導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將注射器針筒滑入食管。為此,經醫院研究決定:給予責任醫生停職檢查、記大過處分,並扣發半年獎金;給予麻醉科負責人警告處分;扣發醫務科負責人3個月獎金。
目前,經宜昌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雙方口頭達成解決糾紛的一致意見。
宜昌市一醫院負責人表示,將從此醫療糾紛中認真汲取教訓,並引以為戒,切實做好醫療品質、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醫療隱患排查力度,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努力為廣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