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的母親每次看到兒子的照片都非常傷心。
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嫌疑人兩次被外地警方抓獲,移交給辦案單位後兩次脫離了警方的控制。陜西蒲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一負責人稱,嫌疑人兩次脫案是因多種原因導致拘留期快到,對其實施了監視居住。
車禍後肇事人員不救人離開
4月17日,記者來到蒲城縣城關鎮東楊辦馮家村二組。55歲的王麥玲還沒説話,眼淚就不停落下。其丈夫馮躍民告訴記者,2005年9月29日19時40分,他們的兒子馮振宇騎著摩托車,帶著朋友袁雷從渭南回蒲城,行至渭(南)清(澗)公路364km+900m處,由於天色漸黑視線不好,撞上一棵擺放在路中央的樹木,兩人查看摩托車受損情況時,被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昌河麵包車從後面撞上。馮振宇經搶救無效死亡,受傷的袁雷則被送到醫院住院治療。據一目擊證人證言,事發後,麵包車上的兩名司乘人員沒有報警搶救傷者,而是下車後揚長而去。
肇事司機被認定應負全責
從蒲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上可以看到,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麵包車司機肇事後棄車逃逸,且無證駕駛,應負事故全部責任。現年36歲的張某是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縣人,交警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上,他是應負全部責任的甲方。案發後,他遲遲沒有到案。蒲城交警部門于當年12月發出協查通報,懸賞2000元給提供線索屬實的人,並上網追逃。
嫌犯兩次被抓兩次脫逃
2009年8月,張某被西安警方緝獲,移交給蒲城縣交警大隊。在拘留期滿後,張某被辦理監視居住。當受害人父親馮躍民到交警隊問案件進展時,民警對馮躍民説“張某跑了”。2010年,張某被四川警方緝捕後再次移交給蒲城交警,張某在辦理了監視居住後,再次不見了蹤影。
蒲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負責事故科工作的楚副教導員解釋説,第一次抓住張某後,民警仍在調查取證當中,拘留期快滿時,警方對其實施了監視居住。而第二次造成張某脫離的原因是,交警大隊在拘留期間,向蒲城縣檢察院發出提請批准逮捕書。檢方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力”,決定不予逮捕。就這樣,張某兩次“未到案”。
檢方表示要查案卷才能答覆
楚副教導員説,警方掌握的證據顯示,張某是此次事故的重大嫌疑人。記者問:“究竟是什麼結論事實不清,證據不力”?楚副教導員説,檢察院沒有給交警隊一個明確、具體的説法。按照常規,檢察院一般不予説明。交警部門如果再次抓捕到犯罪嫌疑人,則面臨無法控制讓其第三次脫逃的可能。如果不抓,案件將無限制拖下去。正因為此,警方于前不久將張某的網上追逃資訊“暫時撤了下來”。
記者4月17日前往蒲城縣檢察院採訪,宣教科一工作人員稱,領導不在,此案時間跨度長,需要當時的辦案同志查閱案卷後才能給記者做出答覆。(王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