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有關部門8日稱,對太湖“4 4”事故中快艇駕駛員風克爾的乙醇含量鑒定報告已經出具,其結果為每百毫升乙醇含量為54毫克,超出標準值34毫克,確定為酒後駕駛。
據悉,事發當天,當地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對快艇駕駛員風克爾抽取血液,進行了乙醇含量鑒定。
4月4日,上海稻草人旅行社攜大學生團隊24人在蘇州太湖西山島分批乘坐3艘快艇遊覽。其中一艘搭載8名學生的快艇駕駛員風克爾酒後駕駛,在前方有兩艘船隻、且兩船間距較小情況下違章強行穿越,撞上前面兩艘貨船中間的拖拽鋼纜發生意外,事故造成4死4傷。酒後駕駛導致的判斷失準,對這一慘痛事故的發生有重要作用。(記者劉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