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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舉報交通違法索要58萬獎金遭拒 起訴交警隊

時間:2012-03-22 09:17  來源:華西都市報

  交警説 新聞報道不是以交警支隊的名義對外正式公佈的具體行政行為

  法院説 交警支隊與李宏偉之間不存在行政允諾的法律關係,駁回原告訴求

  2009年1月6日,山東居民李宏偉從中國廣播網上看到一則新聞:廣安市公安交警系統將推行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查證屬實後,舉報人可得100至500元不等獎勵……當年2月16日,李宏偉向當地交警支隊直屬一、二大隊提供了由他拍攝、涉嫌交通安全違法照片5819張,要求兌現鉅額獎金卻未果。去年8月,李宏偉以廣安市交警支隊未履行行政允諾為由,將交警支隊告到法院,要求交警支隊兌現其行政允諾獎金581900元。據悉,這是廣安首起行政允諾糾紛案件。

  【起因】

  看“懸賞”新聞報道 他拍攝5千多張照片

  李宏偉曾經是山東省東營市某機關的一名工作人員,後自動離職來到四川從事自由職業。

  2009年1月6日,中國廣播網上刊發題為《四川廣安: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最高獎勵500元》的新聞報道引起了李宏偉的注意。李宏偉看到,廣安公安交警系統將在春運期間推行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看過報道後,李宏偉立即拿著相機上路。短短一個多月裏,拍下大量他自認為涉嫌交通違法行為的照片。

  當年2月16日,李帶著5819張涉嫌交通違法行為的照片,到廣安市交警支隊直屬一、二大隊,要求按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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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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